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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点损失100多万!河南,一男子手持存折向银行要求兑付27年前存入的93万存款及

差点损失100多万!河南,一男子手持存折向银行要求兑付27年前存入的93万存款及14万余元利息,银行却坚决拒绝并声称存折系员工伪造,实际从未发生存钱业务,甚至当年经办的员工出庭作证承认是自己向他人出具的虚假存折,还指认男子对此知情。男子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一张存折,静静躺了二十七年,等到主人再次把它从抽屉深处翻出来时,谁也没想到,等待他的不是取款成功的回执单,竟是一场至今没有答案的官司。
 
时间回到1999年,河南汝州的史某,分四次向当地一家银行网点存入现金九十三万元。
 
放在今天看,这或许只是部分城市一套房子的价格,可放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九十三万元绝对称得上巨款。
 
在很多县城里,足以买下成片商铺和房产,存款办完后,史某拿到了存折,存折上记录得十分清楚,本金九十三万元,后来累计利息十四万多元,账面金额达到一百零七万元。
 
银行印章齐全,经办人员私章也盖在上面,看起来和正常存折没有任何区别,随后多年过去,存折一直没有动过。
 
直到2025年,史某带着这本已经发黄的存折来到银行办理取款,柜员接过存折后反复查询,结果却让所有人意外。 系统里查不到这笔存款。
 
不仅没有存款记录,银行翻查相关资料后给出的说法更让人震惊,银行认为,这本存折并非真实业务形成的存折,而是当年工作人员张某私自制作的假存折。
 
事情发展到这里,已经远远超出了普通储户的认知,毕竟存折上有银行公章,有经办手续,从外观到格式都看不出异常。
 
可银行方面表示,无论查看账本、流水、日结单还是业务记录,都找不到九十三万元入账痕迹。
 
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只能对簿公堂,庭审期间,一个关键人物出现了,当年办理业务的员工张某出庭作证。
 
他承认存折属于伪造,同时表示史某对情况心知肚明,他还进一步称,这本假存折原本并不是给史某办理的,而是涉及另一名案外人员余某。
 
至于那九十三万元,也从未进入银行账户。 面对这样的说法,史某坚决否认,他提出一个重要事实。
 
张某曾在1998年至2000年期间因收款不入账等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涉案金额高达四百万元。
 
史某认为,自己的九十三万元发生时间恰好处于那一阶段,很可能已经被张某私自侵吞,并包含在当年的犯罪金额之内。
 
为了证明这一点,史某申请调取张某当年的刑事案件卷宗,希望从中找到与九十三万元有关的线索。
 
不过,一审法院没有支持这一申请,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已经不仅仅属于普通储蓄合同纠纷。
 
九十三万元究竟有没有实际存入银行,背后是否存在犯罪行为,已经涉及刑事问题,在核心事实尚未查明之前,应当遵循先刑后民原则,优先通过刑事程序调查处理。
 
最终,一审裁定驳回起诉,史某随后提起上诉,他的观点很明确,手中持有加盖银行印章的存折,从表面证据来看,储户与银行之间已经形成储蓄关系。
 
至于张某个人是否涉嫌犯罪,那属于另一层法律关系,不应影响储户依据存折主张权利。
 
案件进入二审后,法院重新审查了全部证据材料,今年2月10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走到这里,很多人最关心的问题依然没有答案,史某究竟是真正的受害者,还是对假存折情况早已知情。张某出庭所说的话到底有几分真实性。
 
九十三万元当年是否真实交付,又最终流向何处。所有疑问都没有得到实质认定,眼下,案件停留在程序层面。
 
民事诉讼已经无法继续推进,刑事调查又尚未给出结论。二十七年的漫长时间里,人员变动,档案遗失,记忆模糊,很多关键证据寻找起来难度极大。
 
回头再看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一些基层金融机构内部管理确实存在漏洞,张某能够在两年时间里侵吞四百万元资金,本身就说明当时的监管并不严密。
 
那本泛黄的存折,至今仍静静躺在那里,一百零七万元能否兑现,九十三万元是否真实存在,答案仍被封存在尚未打开的刑事调查之中,二十七年过去,钱没有取出来,真相同样没有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