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6月下旬,北京朝阳公园。数名外籍人士在男子脱鞋把脚泡在湖水里,神态都悠然自得。要知道北京朝阳区及水务部门对亮马河、朝阳公园等水域都有明确的规定“禁止游泳、嬉水”的哦😯
截至2026年6月21日,北京朝阳公园管理处及北京市朝阳区相关部门尚未就“游客湖边泡脚”事件发布正式官方通报或专项回应。这是不是因为他们这样恶心人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公共安全事故或在网络上产生大规模舆情发酵?
目前该事件还是处于网友曝光+舆论讨论的阶段,若事件持续发酵或出现效仿者,预计公园管理方可能会介入。依据《北京市公园条例》,对于在非游泳区下水、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不文明行为,可处 5元以上50元以下 罚款,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 500元 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