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有一个大爷接到传唤电话,对方先亮明身份,说在按摩房里执行任务,现场抓获了一个男子,这男的正在跟女子做违法的事情。假的办事员又表示,该男子就是大爷的儿子。如果想要摆平这件事,拿4万元交付就行。大爷被吓得不轻,一心只希望儿子不要被行政记录,不然这辈子就完了,立刻就取钱准备“摆平”。
与此同时,真正的办案人员很快监测到这个电话,确定有个大爷可能正在遭遇诈骗,立刻行动,来到了大爷的小区门口,还真给堵住了那个骗子。
(汇川新闻6月17日报道了这则案例。)
大爷也是被急昏头了,当时都没有想到给儿子打个电话确认一下。
有一个张大爷,今年已经89岁了,老夫妻俩有一个儿子,要说对于儿子,老两口可是宝贝的很。
这一天,张大爷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先亮明自己的身份,说是办案人员,说话也比较威严,语速急促,看着像是真的。
接听了电话之后,张大爷一整个傻愣住,内心真的是惊慌的很。
原来,电话那边,是一个什么办案人员,打电话过来表示,他们在某个窝点执行任务的时候,抓到了一个达成合意的违法男子,这个男子呢,就是张大爷的儿子。
因为男子的行为涉嫌违法了,现在就是需要缴纳4万元来解决。
当然,张大爷不能将这件事给乱说出去,被别人知道了,这事情就不好办了,只能公事公办,没法私了的。
对方讲话语速比较急促,声音也很威严,乍一听,张大爷以为就是真的办案人员,真的就相信了。
挂断电话之后,张大爷内心可着急了,心想:儿子的前途重要啊,怎么能做这样的傻事呢。
但是又很害怕,万一耽误了儿子,老两口以后还怎么过。这么一合计,张大爷立刻就取出了4万元,按照约定,准备去小区门口等待办案人员过来取。
对方还非常好心的提醒:我们都是为了你儿子的前途着想,你可别声张,在小区的门口等我,钱到手,我就给你儿子放了。
张大爷错就错在,没有给儿子打个电话确定一下,而是真的拿了钱在小区的门口等待。
而这个电话,其实早就被检测了,确定可能有人正在实施诈骗。
真正的办案人员立刻就展开了侦查、跟踪、定位,很快就确定了张大爷的家里。他们准备跟时间赛跑,在张大爷交付这4万元之前,一定要把犯案分子给抓获。
果不其然,当办案人员赶到之后,看到张大爷真的拎着袋子,在小区的门口焦急等待。确定假冒的骗子暂时还没有到,办案人员就舒了一口气。
他们就在小区附近蹲守,看谁过来取钱。
果然,有一个黑衣男子鬼鬼祟祟的出现了,他直接就来到了张大爷的旁边。
就在这个时候,几个办案人员立刻将其拿下。而张大爷更加不理解了:啊?你们谁是真的,谁是假的啊?
“大爷,我们才是真的!”真正的办案人员立刻跟张大爷解释,被抓之后,一旁的黑衣骗子也是哑口无言,一声不吭了。
张大爷这个时候才想起给儿子打电话,儿子表示:我没有做这事情啊,那是骗子,千万别被欺骗了。
听到儿子的话,张大爷这才放心了。但是却越想越害怕,因为自己快90岁了,这可是自己的养老钱啊。
万幸,这4万元现金,一分不少,全都保住了。
《刑法》第 266 条规定,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让受害者陷入错误认知交付财物,此举构成诈骗罪(未遂)。
根据司法实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在3万-10万元区间,属于数额巨大。
本案诈骗分子的目标金额在4万元,已经构成了数额巨大的档次,也要依法面临刑事处罚。
《诈骗司法解释》第 5 条明确规定,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未遂,应该定罪处罚,不能因为没有拿到钱免除刑事责任。
因此,男子还要依据未遂来进行法律定罪。
从本案来看,诈骗犯案的男子还存在其他法定的从重情节,如冒充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诈骗对象是老年人,欺骗弱势群体的财物。
所以说,法律必定会从重严惩,基准量刑在3-10年有期徒刑,并且还要处以罚金。
而老人家虽然没有实际转出资金,但是如果因为惊吓产生了身体、精神损害,也是有权起诉行为人,要求他赔偿相关精神损失。
信源:汇川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