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罗鸿提了个建议,直接捅了马蜂窝!罗鸿:“强烈建议取消私生子女的继承权!搞婚外情生的孩子,可以分合法家庭的财产,这公平吗?原配被背叛,还要把财产分给出轨方的私生子,哪有这么欺负老实人的?”
这话一出,立马就有人怼他:立法的初衷本来就是讲人人平等,孩子又没法选自己的父母,大人犯的错总不能让小孩来背锅对吧?
可道理是这么个道理,真放到过日子的烟火气里,谁碰着这事不寒心啊?
你就想想,普通人家的家底是怎么攒下来的?是两口子刚结婚时挤在出租屋,吃了上顿算下顿一块省出来的;是夫妻俩一个在单位加班到深夜,一个接完孩子还要做饭擦桌子,熬了二三十年才熬出来的;是两个人守着对彼此的承诺,老人病了一起扛,孩子上学一块愁,一分一厘抠出来的血汗钱。
这里面每一分钱都浸着原配这么多年的付出,装着整个家的安稳,本来就是留给自己孩子、用来给老人养老的底气。
再看那些婚外的孩子,从根上就是出轨方背叛婚姻才带来的,本身就是对原配合法权益的伤害。
结果现在倒好,过错方拍拍屁股不用担多大责任,外面生的孩子还能名正言顺上门来分家产。
等于说原配守了一辈子的规矩,熬了一辈子的苦,最后既要受感情被背叛的罪,还要把自己省吃俭用攒的钱分给出轨方的私生子,这天底下哪有这么欺负老实人的?
我前阵子还听老家的亲戚说过个真事,夫妻俩开了个小超市,起早贪黑干了快二十年,好不容易攒了两套房子,结果男的在外面跟人生了个儿子,找上门来要分财产。
女的坐在超市门口哭了一下午,说自己这辈子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最后给别人的孩子做了嫁衣,你说这事搁谁身上能受得了?
说白了,保护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不该建立在牺牲无过错原配的利益上。
要真是心疼孩子无辜,该罚的是那个出轨的成年人,让出轨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去承担抚养责任,而不是拿刀去割守规矩的人的肉。
忠诚的人最后落得个人财两空吧?这么下去,谁还敢相信婚姻,谁还愿意踏踏实实跟另一半攒家业?
我们必须把“孩子的生存权”和“家庭的财富分配权”划清界限。
孩子是无辜的,该给的抚养费一分不能少,这是保障他们活下去的底线;但继承权不是生存必需品,它是合法夫妻共同创造的财富结晶。凭什么违背婚姻契约衍生出来的关系,能理直气壮地来摘果子?
法律可以保障无辜孩子的基本生存,但绝不能让守规矩的人寒了心!婚姻从来不是儿戏,选择越界的人就该自己承担代价,而不是把这笔账,算在坚守底线的合法家庭头上。别让“保护弱者”的初衷,成了纵容背叛的温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