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无绳大狗扑倒8岁女童,狗主一句起诉去
玉溪遛狗那对夫妻,现在全国"出名"了,一条没拴绳的狗,把玉溪一对夫妻推上了热搜,网友把当地警方的抖音评论区挤爆了,都在问一句,狗扑人谁来管。
6月22日晚7时许,云南玉溪的一处公园内,夜幕尚未降临。此时,园内遛弯之人络绎不绝。33岁的母亲牵着8岁女儿慢慢走,一只黑色大狗没牵绳,突然从背后冲来。
狗直接绕到孩子背后,两爪搭住,骑蹭上去。对一个8岁孩子,这体型像一堵墙,孩子愣住,哭也没来得及哭。
身为母亲,心中再无旁骛。她不假思索,徒手将恶犬拽开。那一刻,她的手虽止不住地颤抖,却爆发出守护孩子的无穷力量。那一刻,脑海中唯有一个执念——先护住孩子。这念头如闪电般划过,不容丝毫迟疑,仿佛成了身体唯一的指令。
狗主人伫立在旁,身形纹丝未动,只是两声呼唤自家爱犬名。22岁的女子丢下一句,狗在发情期。
发情期不是挡箭牌,反而该多一道绳子,多一个嘴套,不是吗。问题的症结在于,她不仅未对狗加以管束,任其肆意,而且面对应有的歉意,竟选择了漠然拒绝,毫无反思之意。
母亲情绪陡然涌起,便吐出狠话。这般情形,极易令孩子心生恐惧。这一句像捅了马蜂窝,对方拿起手机,喊来了丈夫。
丈夫赶到,没问怎么回事,先是一通脏话。随后,此人更是嚣张放言:“有能耐你就去起诉!”
报警之后,警察迅速赶到现场。此时,女主人才轻声吐出一句“对不起”,而后便转过身去,脚步匆匆地离开了。这对不起说给谁听,大家心里有数。
晚上11点半,孩子仍睡不着,闭眼就吓醒。母亲与对方取得联系,恳切希望能一同前往医院开具些安神之药,然而,换来的仅是冷漠的三个字——起诉去。
此事在当地官方账号评论区引发轩然大波,数千条留言如潮水般涌来,纷纷追问:狗扑人这一状况究竟由谁来负责管理?是该父母自己硬扛,还是城市该把秩序立起来。
更具奇幻色彩之事接踵而至。6月23日凌晨,27岁的曹某田,身为女主人的兄长,主动前往公安部门反映,称有人将视频发布至网络,侵犯其家人权利,请求处理视频发布者。
警方开始调查。6月24日,红塔分局通报,双方在现场都有不当言行,援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因情节轻微,组织调解,双方签了字,流程走完。
纸面上结了,心里的事呢。调解能不能把那股寒意从家长心里拿走,能吗。
有人说,狗又没咬人至于吗。半人高的大狗从背后扑来,就算只蹭到,也足够把孩子吓到魂飞魄散。恐惧不是擦点药就能好,醒来一身汗的夜要过几回。
一只处于发情期的狗,暴露的并非单纯的生理常识,而是管理层面的明显缺位。越不可控,越该牵紧,越该避开人群,这不是爱不爱狗的问题,是对别人安全负责。
一句“我家狗不咬人”,当真管用吗?显然,这不过是自欺欺人的托辞,在现实面前,它毫无效力,根本无法让人心安。公众没义务替任何人兜风险,公园不是自家庭院,规则就在那儿。
说白了,公共空间讲秩序,牵绳是底线,嘴套是保险。这不是求你,是必须。
但现实呢,成本还是太低。一句对不起转身走人,一句起诉去把责任丢回给受害者,谁不心凉。
不是个案。前几天哈尔滨一小区,一只没拴绳的狗追邻居孩子,孩子膝盖摔破,双方闹到派出所,狗主人赔了3000元医药费,事算告一段落。赔钱能补皮肉,补不了尊重,补不了规矩感。
谁来管,物业能不能盯,社区能不能劝,城管能不能罚,公安能不能更硬一点。平时不管,出事才吵,这像不像老问题。
很多网友说得直白,嚣张的成本到底多低,低到一句对不起就能走人,低到一句起诉去就能封口吗。下次呢,换条狗,换个地方,再来一遍吗。
再看这次通报,条款列出来了,程序走完了。落地的态度要更坚决一点,公园里不拴绳,见一次罚一次,出现骑扑,直接带走处理,罚到心疼,规则才会被当回事。
对家长,也别只会硬扛。远离陌生犬,提醒孩子不奔跑,不尖叫,不对视,出事第一时间报警,取证,就医,留存凭据。
对养狗人,牵绳,打结,戴嘴套,清粪便。这并非单纯出于对犬类的喜爱,实则是对他人恐惧心理的深切尊重。每个人都有害怕的权利,尊重这一点,是文明与善良的体现。
回到那晚的公园,母亲的那口气谁不懂。真正关键的不是一句道歉,而是把风险管住,把秩序立住。
警情发布了,字也签了,风还没过去。公园还是那个公园,孩子的梦什么时候稳下来,很多人还在等。
信息来源:云南玉溪公园一大狗未牵绳,发情期扑抱、骑蹭8岁女童,狗主人拒不道歉,其丈夫到场后还辱骂女童母亲——2026-06-23 15:22·闽南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