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被糟蹋已刑事立案!山西运城,13岁女孩被好友的男性朋友强迫发生关系,警方劝私了,不予立案,涉事男子还嚣张的要求撤案一事,在网上发酵后,引起当地的重视。目前,案件迎来最新进展,已重新安排办案人员彻查此事,涉事男子也已经被刑事拘留。
信息来源于温州都市报、头条热点。
小敏的妈妈在第一段婚姻中生了一个儿子,就是现在想要坚持帮小敏讨回公道的哥哥。
妈妈离婚后,对儿子关心并不多,而是又和其他的男子好上了,并生下了小敏。
小敏出生后,那个男的不愿意负责任就走了,小敏一直同妈妈一起生活。日常生活中,妈妈对小敏也是疏于照顾。
小敏结识了辍学的点点,并成为了好朋友,点点经常在外混,并自己租了一个房子。
2026年4月18日,小敏因为和母亲吵架,便离家出走,去找点点倾诉,并决定要留在点点这过夜。
当晚点点带她去酒吧散心,在酒吧玩的时候,他们遇见了点点的老熟人韩某。
在酒吧玩的时候,点点和小敏发生了一点争执,小敏决定自己先回点点的出租屋,韩某主动提出要送小敏回去。
在到点点家楼下的时候,韩某给点点打电话问她家是否有监控,得知没有监控后,韩某就和小敏一起上楼了。
上楼后,他们先是正常的聊了一会儿,随后韩某提出让小敏给他搞一下,给她888元,小敏拒绝了。
韩某根本不是真正的征求小敏的意见,他强迫小敏与他发生了亲密关系,小敏反抗,就打她。事后还威胁小敏不允许把此事说出去,更不能报警。
韩某离开后,小敏哭了很久。后来,韩某通过点点给小敏转了500元钱,告诉她这事就算了了,让她以后不要声张。
其实,韩某还给点点转了1000元的封口费,点点拿到好处后,也向着韩某说话。
由于韩某的威胁,加上自己多天的异常,母亲都未察觉,小敏不敢和母亲说。她独自忍受了十多天的煎熬,坚持不下去了,就找到哥哥的女友倾诉。
哥哥的女友震惊之余,把这件事告诉了哥哥,哥哥坚持要替她讨回公道。
4月30日,他们带小敏去了医院检查,确定小敏已遭侵害,然后报警了。
5月14日,该案被正式受理。
6月12日,他们收到了警方不予立案的消息,原因是事情已经过去很多天,证据不清楚。
警方调查结果是,小敏收下韩某的500元,存在自愿的嫌疑,而且小敏在外谎称自己已经满14岁了。嫌疑人韩某也说自己不知道对方未满14岁。办案人员劝他们私了,让小敏接受对方的赔偿。
期间,韩某还不断对他们发出威胁,要求他们撤案,否则他们全家都没有好下场。
他们把此事反馈给警方,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
小敏哥哥没办法,只好把事情发到网上,希望通过网友的力量把这件事的热度炒起来,还小敏公道。
6月22日,引起了舆论的发酵,在家属看到希望的时候,又有多名办案人员上门与他们沟通,明确告知小敏是自愿的,不能构成强 奸,还劝家属不要在网上继续发声。
小敏哥哥把此段录音曝光了,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引发全网热议。
6月23日凌晨,此事引起官方注意,当地立即发布警情通报,成立联合调查组,全面重新复核此案。
仅用一天时间,市局就正式刑事立案,给家属送达立案告知书,认定小敏被侵害属于刑事案件,决定立案侦查。
目前,韩某已被刑事拘留,立案后也更换了全部办案人员,还特意安排两名女警给小敏做笔录。
同时,也调查前期不予立案的流程是否存在执法瑕疵,侦查阶段也会固定证据,准备后续起诉。
小敏的家属表示,对当前的立案和刑拘韩某的结果很满意,希望低调处理,避免给小敏带来二次伤害。
《刑法》第236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未满14周岁的孩子不具备性自主同意能力,即便她是自愿也不能免责。
证据不足也不能作为不立案的理由,缺乏证据就应该侦查,补充证据,而不是否定犯罪事实。
我们除了要谴责像韩某这样的人,其实,小敏妈妈作为小敏的监护人,在孩子离家出走时,居然不选择挽留,孩子几天不回家时,也不去寻找,真的非常失职。所以导致孩子出现问题,也不愿意跟她说。
反倒是小敏的哥哥,虽然他们不是同一个父亲,见面也不多,哥哥成长过程中,妈妈也是缺席状态,但他却能坚持为小敏讨回公道。可以看出哥哥非常看重亲情,同时也是一个非常有责任心的人。
还好小敏有这样一个哥哥!不然小敏被白白被欺负后,这事就不了了之,恐怕她一辈子都会活在阴影里。
大家对此案有什么看法?评论区一起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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