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44岁独居男子,突然病重昏迷被推进ICU,治疗费花了14万,因为没缴社保,全是自费,他72岁母亲从老家赶来,想查儿子名下有多少存款,好救儿子,却被告知她不是儿子法定监护人,没这个资格,如果她想做自己儿子监护人得申请,母亲崩溃了,她奔波于各个部门,答复出奇的一致:没遇到过,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块属于空白。
毛先生44岁,不知道是眼光高,还是没遇到合适的,又或者是离异,案例里没做交代,反正他一直单身独居。
独居的人最怕突发疾病,身边没人发现,错过抢救良机。
毛先生就是这样,他突然得了急症昏迷,送医抢救后情况没好转,术后第3天,就因为多脏器感染衰竭进了ICU,一直昏迷不醒。
毛先生平时自己住,身边没别的亲人,唯一的直系亲属就是72岁的老母亲。
老母亲接到消息心急如焚,她连夜从老家赶过来,一到医院就先凑了治疗费,没几天就高达14万。
可毛先生已经很多年没交社保了,所有费用都得自掏腰包,后续的治疗康复还不知道要多少钱。
老母亲手里的积蓄眼看就要见底,就想着先查查儿子名下还有多少存款,把钱取出来先救命。
在老母亲看来,儿子还正值壮年,她必须全力以赴救儿子,她无法接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结局。
可她到银行一问,工作人员直接说不行,因为毛先生如今昏迷失去意识,老人不是儿子法律上认定的监护人,没资格查他的账户,更没法取钱。
老母亲当时就急了,自己是亲妈,怎么就没资格管儿子的钱救命呢?
工作人员告诉她,要是想当监护人,得走法定程序申请才行。
为了拿这个监护资格,70多岁的老人连着跑了好几天各个部门,可每个地方给的答复都差不多:之前没碰到过这种情况,也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处理,这块的流程现在是空白的。
负责他们片区的工作人员也坦言,如今托底保障主要覆盖的是60岁以上的独居老人。
像毛先生这种中年独居的情况,确实还没纳入相关的机制里,现在突然遇到这种事,基层也没个现成的流程可以走。
就因为这程序上的空白,老母亲眼看着躺在ICU的儿子,手里拿着可以救命的存款却取不出来,急得不行。
老母亲还在按流程跑手续,就盼着能快点把监护权办下来,别耽误了儿子的治疗。
根据《民法典》第24条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次事件中,毛先生昏迷失去辨认能力,老母亲作为利害关系人需先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再经指定成为监护人后才有权处置儿子财产。
这一事件,也暴当下中年独居群体保障机制的空白,需优化特殊情况的认定流程,打通应急救的绿色通道,避免类似的无奈困境再次发生。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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