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不算半推半就?”云南,一男子看上了40多岁独居大姐,多次主动上门被拒后,按耐不住,晚上喝了酒堵到楼下,大姐碍于人情让他上了楼。期间,两人喝了点枸杞酒,大姐头晕想睡,男子却死活不肯走。大姐无奈自己回屋躺下睡觉,门锁是坏的。凌晨醒来,她发现身体异样,DNA检测证实两人发生过亲密关系。大姐气坏了,果断报警。但警方认定“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大姐不服:我没同意,怎么就成“你情我愿”了?申请复议、复核,均被维持。无奈之下,大姐又向检察院申请监督。
这位大姐叫汪羽(化名),四十多岁,十多年前离了婚,一直一个人在云南昭通某县生活。今年一月份,她觉得家里窗帘颜色不好看,就去了一家布艺店挑窗帘,选中一款后付了钱,顺便加了老板微信。老板姓蒲,窗帘做好后亲自上门安装,打那以后就经常给汪羽发微信,嘘寒问暖,套近乎的意思很明显。
微信聊天记录里能看到,蒲某隔三差五就找借口上门。有一回晚上九点多,他说“过来看看你哈”,汪羽回说“白天嘛,我瞌睡来了,一点熬不起夜,天天都睡得很早”。还有一次下午五点半,蒲某说“来你家吃饭”,汪羽说不在家,跟老同学在一块儿。
蒲某又说“去你家做面条吃”,被拒之后又问“不回来吗,今晚”,还说“今晚没去处了,和媳妇吵架了,来你家”。汪羽回他“你白天有空倒是可以过来,我陪你吹牛”。汪羽说得很清楚,两人没有任何恋爱关系,也没有经济或感情上的纠葛。
事情发生在今年3月6日晚上。蒲某又发微信说要来找她,汪羽说不在家,在美容院。蒲某说“想见你都很难”,汪羽回“见了不起什么作用啊”。到了晚上九点左右,蒲某说自己喝了酒,想骑车过来陪她喝点,汪羽劝他说喝醉了就改天,骑车不安全。可没过多久,晚上九点四十一分,蒲某发微信说到楼下了。
汪羽说,她之前厨房洗菜盆坏了,蒲某免费帮她修过,她一直觉得欠了人情。人家都到楼下了,总不好把人关在门外,出于礼貌就让他上了楼。蒲某进屋后说要喝酒,汪羽拿出自己泡的枸杞酒,两人在客厅喝了起来。汪羽平时根本不喝酒,这次喝了十多分钟就开始头晕,想休息了,就叫蒲某离开。蒲某不肯走,汪羽说给他叫出租车送回去,他还是不走。
汪羽留了个心眼,悄悄用手机录了音。那段三分多钟的录音里,能清楚听到她反复叫蒲某回去睡,蒲某说“死都不回去,你要做好心理准备”。汪羽多次提出叫出租车,全都被拒绝。后来汪羽看他实在不肯走,就说让他睡大床,她自己睡沙发。蒲某却说“你睡哪里我睡哪里”。最后蒲某答应睡客厅沙发,汪羽才走进卧室和衣躺下。卧室门锁是坏的,根本反锁不了。
到了3月7日凌晨十二点半左右,汪羽醒了想上厕所,发现蒲某不在客厅了。她感觉下身不舒服,用手一摸发现有异样,当时就蒙了,又惊又怕,马上给昆明的一个朋友发了消息,说怀疑自己遭到侵犯。朋友让她赶紧报警。汪羽立刻拨打了110。
民警很快赶到她家调查取证,当时她还在头晕反胃,喝了些蜂蜜水,还吃了维生素,去派出所时还带了几支葡萄糖。随后民警带她去县人民医院做生物检测,医生抽了血查酒精含量。折腾到凌晨四点多才回家,当天中午又赶到派出所做笔录。
3月24日,DNA鉴定结果出来了。汪羽的下体、内裤、胸部多处检出的DNA都指向蒲某,法医确认两人确实发生过性关系。拿到这份铁证,汪羽本以为事实清楚,能得到公正处理。可4月7日,县公安局给她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是“经审查认为该案无犯罪事实”。
汪羽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她先后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又向市公安局申请复核,两级公安都维持了不立案的结论。目前,汪羽已经向当地检察院递交了立案监督申请。
蒲某那边,是他妻子出来回应的。她说两家就是正常的生意来往,装窗帘、帮忙修东西都是熟人之间很平常的事。对于汪羽的说法,蒲某妻子表示“成年人的生活你情我愿”,如果证据充足可以报案,并称丈夫上门只是正常生意往来,自己无权过问丈夫隐私。之后她就挂了电话。
这件事在网上传开后,很多人说出了自己的看法。有人说独居的人太难了,别人帮过一次忙就觉得欠了人情,连拒绝上门都要反复斟酌,偏偏有人就专抓这份心软钻空子。
也有懂法律的人说,很多人还抱着旧观念,觉得得有挣扎的伤痕才算强迫,可实际上,趁人醉酒、意识模糊的时候做出越界行为,本身就属于法律认定的强迫情形。开门是出于人情,不代表同意更进一步的事。
还有人觉得公安部门几次都给出相同结论,肯定有他们的证据考量,现在就等检察院的监督结果,希望能把所有细节都核查清楚。
这事争论的焦点,从来不是两人有没有发生关系,而是整个过程里,女方到底有没有同意。汪羽说自己多次劝离、明确拒绝,还录了音;警方则认为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两边各执一词,真相到底如何,恐怕要等检察院的监督结果出来才能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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