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儿子将家中近70克黄金偷卖这热搜,让我想起上个月在商场黄金回收店撞见的一幕。
一个看着明显没成年的小孩,对着柜台后的老板说自己成年了。老板瞟了一眼,回了一句“好的,那就收”。小孩丢下一句“先回去了,下次再来”,扭头就走了。店家有钱肯定想赚,不问清楚,把“问一句”当成“核实过”。
店家有钱赚肯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虽说《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处置大额财产,监护人有权追认或撤销。
可是,就像热搜里的店家,一口咬定只收了17克,还说当时登记的是成年人身份证。这,追回来又谈何容易呢。
大家还是把家里的金子收收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