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亲戚嘴脸太丑恶!”上海,男子是独生子,母亲去逝留下3套房产,不料,表姐居然起诉争房产,理由是男子外婆健在,男子母亲又没留下遗嘱,男子不是唯一继承人。让男子震惊的是,表姐还拿出两份遗嘱,说外婆名下财产由她一人继承。男子觉得这遗嘱十分可疑……
父母去世了,家里的钱和房子自然全是独生子女的?不一定,独生子高先生就面临表姐来争房产了。
高先生是家里的独苗,母亲2021年5月过世的时候,留下了三套房产的份额,两套在上海虹口,一套在浙江嘉兴。
他父亲想着反正将来这些都是儿子的,就没急着去办房产过户的手续,一家人都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谁知道没过多久,高先生直接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起诉他的居然是自己的表姐,也就是舅舅家的女儿,要求分割他母亲留下的这三套房产。
高先生一开始接到传票整个人都懵了,自己是独生子,自己母亲留下的遗产,怎么轮也轮不到表姐来分?
更让他震惊的是,他听说表姐在他母亲去世的第二天,就要分他母亲的遗产。好在大姨明事理,把表姐骂了回去。
后来高先生才搞明白,问题出在还在世的外婆身上。
原来高先生母亲走的时候,外婆还健在,他母亲生前又没留遗嘱。就被表姐钻了空子。
因为,法律规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里,“父母”和“配偶”都在序列里。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简单说,要是一个人走的时候没留遗嘱,他的钱和房子,要先分给配偶、子女、还在世的父母,不是默认全给自己孩子。
就像本案中,高先生的母亲去世时,外婆还在,外婆作为她的妈妈,本来就有权分走三分之一的遗产,这部分本来就不是高先生家独有的,所以,才会出现表姐争遗产的问题。
更让高先生没想到的是,外婆在2022年过世之后,表姐直接拿出了两份外婆生前写的遗嘱,说外婆早就写好了,自己名下所有的财产,包括从子女那继承来的遗产份额,全都留给她这个孙女一个人继承。
也就是说,外婆从高先生母亲那继承到的那份房产份额,现在按遗嘱就该归表姐所有。
而且,高先生的舅舅说是有这么回事。
高先生一家人根本不认这两份遗嘱,因为当初高先生母亲走的时候,全家人怕老太太受刺激,根本没敢把女儿过世的消息告诉她。
这么多年一直瞒着,说高先生母亲去美国看病了,每年过年还照样以母亲的名义给外婆送红包,外婆一直到去世都不知道二女儿已经没了,怎么可能特意立遗嘱处置从二女儿那继承来的遗产?
现在高先生已经申请了笔迹鉴定,要确认这两份遗嘱到底是不是外婆亲笔写的?
遗嘱只能处置自己确实拥有的财产,如果能证明外婆从始至终都不知道女儿已经去世。
那她根本不可能知道自己名下还有一份从女儿那继承来的房产份额。
《民法典》第114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那也就谈不上“外婆主动把这份份额留给孙女”,这部分处置内容相当于她处分了自己都不知情、也没有真实处置意愿的财产。对应的条款很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而且现在高先生正在做笔迹鉴定,如果最终证明遗嘱不是外婆亲笔写的,那整份遗嘱本来就是伪造的,自然也没有法律效力。
这起官司的标的超过百万,虽然还没开庭,但原本和睦的亲戚关系早就彻底撕破了脸。
高先生七十多岁的父亲一提这事就犯愁,要是真被分走房产,自己养老都成了问题。
你觉得还有什么好办法,能帮助到高先生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