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个老汉被一个牙医机构的车子接走,说带他去免费检查。说是免费,回头给老人家12颗牙给拔了,又种植了10颗,还忽悠老汉,上午种牙,下午就能吃肉,老人家立刻就消费了18800元。老汉兜里就剩30块钱,儿子过来接父亲的时候,就看到父亲可怜的很,嘴巴还咕囔着。至此,牙医机构还在吹嘘:老汉牙齿大团圆了,能活100岁呢!
这可把老汉的儿子给气死了啊,说什么都得要把这家牙医机构给公开了,让大家评评理,为了赚钱,忽悠老人家,还有道理吗?
(红星新闻7月5日报道了这则案例。)
老李今年63岁,事发这一天,看到有个做牙齿的机构在做活动,说会有免费的车子来带着他去做免费的检查。
反正,说啥、做啥都是免费的,不要钱的。
话是这样讲的,老李还真的以为一切都不要钱呢,就听着对方的忽悠,立刻就上车一起出发了。
为啥想要去做这些检查呢,因为老李本来身体也是有基础疾病的,心梗、高血压、糖尿病等这些,心脏也不大好,自己也是定期要做检查的。
所以这次,有免费的检查,老李肯定也是愿意去做的,就跟着去了。
谁知道呢,说是免费就免费吗?天下没有这么好的事情呢。
等到了地方之后,这个牙齿机构,就开始朝着李老汉薅羊毛了。
先是忽悠李老汉:你这个满口的牙齿,都得拔掉,我们几个医生都查看了,你这个情况得拔,然后种植新的牙口。
这么一说,李老汉有些害怕,满口拔牙?听起来就有些吓人啊。
没想到牙科表示,没有那么可怕,上午种牙,咱下午就能吃肉啊!而且让牙齿大团圆,就能活过100多岁呢!
这一顿忽悠,让李老汉招架不住,回头还真的就相信了,立刻就交钱拔牙了,然后说等恢复了就可以种牙,但是要把钱给交了。
随后就让人看住李老汉,把所有的账户里的钱,全都付掉了,全部身家,就只剩下了30块钱。
一切完成后,李老汉只能喊儿子过来接自己,毕竟他们竟然只顾按接,又不管送了,这样的机构,实在是害人的很。
李老汉的儿子李先生过来之后,气愤的很,老爹当时的情况很可怜,嘴巴里塞满了纱布,就这样落寞的坐在椅子上等儿子来接。
而嘴巴里呢,已经是空空如也。气得李先生立刻找牙科说理,并且要求调出病例。
李先生发现,调取的信息,给父亲还写的性别是女,总之都没有核对信息,直接就胆大行事,给老人拔掉12颗牙!说之后种上10颗牙!
举报、投诉,很快,相关部门就开始过来调查,确定这家牙科机构存在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最新消息显示,相关部门已经全面调查处置这家牙科机构,并且还将会对该机构进行顶顶格行政处罚。
《消保法》第 55 条规定,行为人行为构成服务诈欺,依法适用退一赔三。
本案中牙科机构故意虚构事实,以免费检查来作为引流,隐瞒老人家得牙齿真实得情况,跨大了对方得情况,谎称牙齿保留没有用了,就提出了拔牙得方案。
之后又继续虚假宣传,让老人家作出了违背真实意愿的高额消费的决定,支付了18800元。
这家牙科机构,主观上就是想要牟利,其实根本就没有必要拔牙、种牙,属于比较典型的医疗欺诈的行为。
据此,消费者可以主张要求赔偿,经营者必须要全额退还18800元的诊疗费,另外还需要支付三倍的赔偿金56400元。
除了这些消费欺诈赔偿之外,牙科机构还需要作出其他的民事损害赔偿。
依据《民法典》第 1218、1219 条规定,行为人、经营场所存在过错,没有尽到告知义务,造成受害人的人身损害,应该全额承担侵权赔偿。
本案中的牙科机构,没有如实告知老人家牙齿的真实情况,一次性要求拔掉12颗牙齿,这个行为令人震惊。
之后还隐瞒了关键的事实,病历卡也是造假的,信息核对不准确,已经造成了过度医疗侵权。据此,牙科机构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消费者家属可以主张的赔偿范围在于,医疗费、后续的修复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
老人家遭受的巨大的身心创伤、心理伤害,则可以单独的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个相关部门必定会予以支持的。
信源: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