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故意犯罪,那么请问,被告为什么要杀死受害者?杀人动机是什么?他是如何训练狗去精准咬死被害者的?他是如何准确判断狗会在被害者路过的时候自行跑出的”
上面这段话是一个网友在我短文下面的留言。
是不是故意犯罪,唯一的根据就是刑法故意犯罪的定义,奉劝这位网友,好好看看刑法。
敲锣听音,说话听声。
感觉他根本就没在意被害人被数只烈狗围攻撕咬时绝望和惨痛,他在意的是为什么说狗主人是故意犯罪而不是过失犯罪。
什么样的人才会这般无情和冷血,看他的头条主页,封面是汽车前排座位上卧着一只狗,下面一篇作品也没有。
远处隐约传来一个声音:不要与狗主人讲道理,与它们讲道理,无异于对狗弹琴,算了,更多的话,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