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起烈性犬致人死亡案的判决结果曝光后,彻底引爆全网争议,无数网友看完只有两个字:寒心!一场无妄之灾,一条无辜人命,最终换来的结果是:养狗人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
2024年2月4号下午两点多,重庆彭水的一条乡村公路上,方某走在路上,突然被两只比特犬扑倒在地。大狗咬住他左侧颈部不松口,小狗和另外几只土狗撕咬他的手臂和腿部。法医鉴定结果是颈部外伤致外动静脉破裂,大失血死亡。整个过程也就几分钟。
一个活生生的人,几分钟就没了。
方某做错了什么?什么都没做。他就是路过那条路。而这一切的起因是什么?是狗主人宁某想上厕所,嫌两只比特犬在身边打闹太吵,亲手解开了拴狗的铁链。
就因为想安安静静上个厕所,一个人的命没了。
这件事最近又被翻出来是因为判决结果出来了。一审法院判宁某过失致人死亡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缓刑三年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一天牢都不用坐。只要在社区里守规矩、不犯事,这三年就是挂个名。一个活生生被咬死的人换来的结果,就是不用坐牢。
评论区直接炸了。有人说判决太轻了,有人说这是在拿人命开玩笑,有人翻了刑法条文出来——过失致人死亡罪,法定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情节较轻的三年以下。宁某被判三年,缓刑三年,算是踩在了最低一档。
法院这么判的依据是什么?判决书里写得清楚:宁某有自首情节——案发后在现场等待,第二天经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他已经赔偿了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还有认罪认罚。虽然宁某有犯罪前科,属于从重情节,但综合考虑之后适用了缓刑。
从法律程序上说,判决没毛病。有自首,有赔偿谅解,有认罪认罚,该考虑的都考虑了。但公众的愤怒恰恰在于这个"赔偿谅解"——被害人家属拿了赔偿签了谅解书,不代表这件事就这么算了,不代表一条命就值这个价。
家属同意谅解,可能是现实的无奈,可能是经济上的被迫,也可能是不想再耗下去了。但这份谅解书被当成减刑的筹码摆在法庭上的时候,围观群众心里那杆秤过不去。
宁某是什么人?2022年11月,他在抖音上看到有人卖比特犬,想买来养大卖钱,一次买了五只。养的过程中死了三只,剩下一公一母。2023年8月母犬又生了一只小母犬。
比特犬是什么狗?专门为斗狗培育的品种,攻击性极强,咬住就不松口。很多城市直接列入禁养名单。宁某不知道这狗凶?他知道。他就是想靠养这种狗赚钱。
五只养死三只,剩下的长期关在笼子里,野性根本没驯住。他明知道这种狗一旦脱缰会出人命。但他还是在上厕所的时候把铁链解开了。
就因为他觉得狗在边上打闹太吵了。
我其实挺想说一句,这个判决之所以让这么多人寒心,不光是因为狗主人判得轻,更是因为那个被咬死的方某太冤了。他什么都没干,就是走路路过。
他甚至可能都不知道那两条狗是谁养的、叫什么名。他的人生在2024年2月4号下午两点多画上句号,画句号的原因是他出现在了一条狗主人想安静上厕所的路上。
有人拿河南一个案子做对比。2025年河南高院公布的一个判决,同样是不看管好大型犬导致路人被咬死,狗主人高某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六年半。
高某养了三只烈性犬,之前已经多次扑倒、咬伤过人,但他没当回事,结果有一天狗从笼子里钻出来咬死了一个路人。同样是过失致人死亡,同样有赔偿,一个六年半,一个三年缓刑。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两个案子放在一起,公众自然会想——都是人死了,都是狗没管好,怎么一个进去蹲六年半,一个连牢都不用坐?是河南那个判重了,还是重庆这个判轻了?
其实说到底,舆论的愤怒不是冲着法官去的。法官是按法律条文判的,法条摆在那,自首减多少、赔偿谅解减多少,都有规矩。但立法上"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量刑幅度太宽了——三年到七年,跨度大,弹性大,给了裁量空间也给了争议空间。
一个路人被咬死,换一个狗主人不用坐牢的结局。法律的判决在法律程序上没问题,但公众心里的那杆秤,可能永远都过不去这个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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