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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色又无耻!”辽宁灯塔,女子和丈夫租房和房东挨着,谁料,房东借口查看水管,进屋

“好色又无耻!”辽宁灯塔,女子和丈夫租房和房东挨着,谁料,房东借口查看水管,进屋关上门,对女子张开双臂说:你长得好看,让姨父稀罕稀罕你。女子怒骂:你这么大岁数还不要脸。便往外跑,不料,房东强行拉住她,好在女子用力挣脱。房东怕事情败露丢人,让女子别告诉丈夫。女子果断报警。房东被行政拘留5天。事后,女子和丈夫搬走。不曾想,房东扣着租金、供暖费不给,还辱骂女子。女子无奈告上法院,要求房东退还房租和供暖费。法院一审判了。

租客小杨和丈夫租了房东老赵的房子,两家人住的地方就隔一堵墙,平时低头不见抬头见,谁能想到老赵都比小杨大28岁了,能干出那么下流的事。

去年11月12号那天中午,老赵先是找了个由头,一会儿说要给小两口送点东西,一会儿说要检查屋里的水管,前前后后进了小杨屋两次。

第二次进去时,老赵直接把房门给关上了,随便扫了一眼水管,就往门口椅子上一坐,张开胳膊就跟小杨说:“你长得挺好看,来让姨父稀罕稀罕”。

小杨当时就懵了,没想到都快成自己长辈的老赵居然是这种人,他那话一听就不怀好意。

小杨当时骂了他一句:“你都多大岁数了,还这么不要脸。”骂完转身就往门外跑。

老赵去死缠烂打,硬是上前拽她胳膊,幸好小杨挣脱开了。

随后,他追着小杨到楼下有监控的地方,才胆怯不敢再追。

老赵为了掩盖自己的无耻行为,还让小杨别把这事说出去,千万别告诉她丈夫。

小杨没惯着他,挣脱之后直接跑派出所报案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的规定:猥 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 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本案中,老赵进入出租屋后向小杨作出带有性 骚 扰意味的表述,还实施了拽拉胳膊的肢体接触,已经属于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动等方式对他人实施猥 亵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治安管理规定,且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的情节标准。

因此,警方依法对老赵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出了这事后,,小杨夫妻俩不敢再在这房子住了,当天就跟老赵说要退租,让他把剩下的房租、押金还有刚交的取暖费都退了。

结果老赵不仅不给钱,还在电话里辱骂小杨两口子。

没办法,小杨夫妻俩只能先搬了家,之后直接把老赵夫妇告上了法院,要求退还退8649.7元租金和供暖费。

要说这老赵的所作所为,那真是占着房东的身份,揣着一肚子坏水,活了大半辈子脸都丢尽了。

你说大家邻里邻居住着,人家小两口好好租你房子,房租押金一分不少给,他作为房东本该守好本分,人家住得安稳,他也省心收钱。

结果倒好,一把年纪了还对着比自己小28岁的女租客耍 流 氓,真的是为老不尊到了极点。

开庭时,老赵还在强词夺理,说小杨两口子没把房门钥匙交回来,房子还在他们管控下,就是不愿意退钱。

法院查明:小杨夫妻俩确实跟老赵签了租房合同,2025年3月到期的时候刚转了6800块钱续租一年,还交了200块押金,以及当年11月到次年3月的1600多取暖费。

出事当天,小杨就说了要退租,第二天就搬空了东西,没交钥匙纯粹是因为老赵耍赖不肯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56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老赵在出租屋里对租客 性 骚 扰,还被行拘了,这行为已经严重影响租客的居住安全,租房的目的根本没法实现,小杨要求当天解除合同完全合理。

算下来,小杨剩下没住的时间房租是2300多,没用的取暖费是1500多,再加200块押金,总共4000多块。

最终,法院判决:老赵夫妇退还小杨两口子共4103.26元。

房东的行为真是应了那句老话,色字头上一把刀,作恶的人从来没有好果子吃,他以为耍个无赖就能占到便宜,法律可不会惯着这种不要脸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