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医生明知道你结婚对象有艾滋病,却因为保护除私不能告诉你,导致你婚后被感染,医生算不算见死不救。
在2026年的今天,法律规定,医生有义务为艾滋病患者保密,哪怕对方马上就要结婚了,哪怕对方正在把艾滋病传给自己的伴侣,医生也不能说,理由是什么呢?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可同样是在法律里,明明又写着,明知自己是艾滋病还传染给别人,那是故意伤害罪。那问题就来了,明知道对方会危害别人,为什么还要帮着他隐瞒?这到底对不对呢?
真实发生的事,比你想的更离谱,去年,北京一对情侣去做婚检,其中一方查出了艾滋病,医生按照规定保密,结果,婚后另一方被感染了,受害者把医院告上法庭,你猜怎么判的?法院判医院无责,因为医院是在履行保密义务,类似的事情在全国发生过很䋌,无一倒外,全部败诉。还有深圳的案例,有一个医生私底下提醒了患煮的另一半,结果,那个艾滋病患者转头就去投诉医生泄露隐私,医生不仅赔了钱,还丢了工作,你告诉我,这算什么事?
一个医生出于良知想救人,结果被法律惩罚了;一个医生守口如瓶看着悲剧发生,反而被法律保护了,这不是魔幻是什么?作为普通人,我真的想不通。两个人既然都来做婚检,不就是为了保障婚后的健康生活,组建一个美好的家庭吗?如果连基本的健康知情权都没有,婚检的意义到底在哪里?
哪谁来保护对方的生命权?稳私权和生命权哪个大?至少应该明确规定得了艾滋病不符合结婚标准!但是这不能防止传染病扩散,应该将患者直接收入医院治疗监控!还有,危重病情,家属有知情权,医生有告知义务!一个人的隐私和另一个人的健康哪个更重要?
传染病不是传染一个人,很有可能传染别人一家。艾滋病不是爱才传染,要知道艾滋病传染的方式。婚检是为了防止夫妻双方结合后不能生下健康的孩子,而hiv会通过母婴传播,生下来的孩子在母胎里就是不健康的孩子,所以从这点来说,医生不能执行婚检制度的,必须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以谋害国家儿童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