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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都不要了!”辽宁沈阳,男子约女子出来发生关系,但女子到了之后,男子竟然不按约

“脸都不要了!”辽宁沈阳,男子约女子出来发生关系,但女子到了之后,男子竟然不按约定行事,反而找各种理由向女子索要钱款。女子拒绝后,男子竟然用手臂勒住女子的脖子。无奈之下,女子向男子转账5000余元。尝到甜头后,男子故技重施,但很快被抓获。


2025年7月,辽宁沈阳铁西区发生一起典型针对性抢劫案件,无业男子王某不走正规就业渠道,专门瞄准从事灰色私下交易的女性作案,利用对方不敢报警的心理,两天内暴力胁迫两名受害者转账,合计劫取15000元。


他自以为钻了法律空子,最终被依法提起公诉,付出沉重刑事代价。


王某长期没有稳定工作,日常开销紧张,萌生了低成本快速敛财的想法,经过筛选,他锁定了特定作案目标。


他清楚这类人群的私下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遭遇钱财损失和人身侵害后,大多会害怕被处罚而隐忍,不会主动报警追责,作案风险极低。


2025年7月16日晚间,王某通过网络联络女性盛某,约定线下见面,双方达成私下交易意向后,盛某按时抵达约定地点,王某当场推翻所有事前约定,以对方迟到耽误自己时间为由,强行索要经济补偿。


遭到盛某拒绝后,王某立刻使用暴力,用手臂勒住对方颈部进行人身威胁,在窒息压迫和心理恐惧的双重胁迫下,盛某被迫手机扫码转账5000多元,得手后王某没有收手,依旧沿用这套作案逻辑寻找下一个目标。


次日,王某联络另一名女性商某,复刻全部作案流程,本次直接索要10000元,同样采用勒颈施压的暴力手段,逼迫对方完成转账,两天时间,他依靠两次暴力胁迫,累计获取15000元非法所得。


王某笃定两名受害者会因为自身行为违法,选择隐瞒案件事实,但人体自保本能优先于隐私顾虑,第二名受害者商某事后纠结数日,最终选择拨打110报警,如实供述被暴力抢劫的全过程。


警方接到报案后,依托网络聊天记录、资金转账流水、现场生物痕迹快速溯源,很快锁定王某身份并实施抓捕,王某到案后拒不认罪,辩称涉案资金属于临时民间借贷,双方沟通自愿,刻意规避暴力抢劫的刑事定性。


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恢复了王某手机内未彻底删除的现场影像资料,视频清晰记录了勒颈威胁、强行索财的全部过程,完整证据链直接推翻其口供,王某当场无法辩驳。


2025年10月28日,沈阳铁西区检察院正式以抢劫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王某主观存在非法占有财物的直接目的,事前精心策划筛选目标,两天内连续两次当场使用暴力压制反抗劫取财物,主观恶性较深,作案情节恶劣,符合抢劫罪完整构成要件。


该案公开后,不少网友产生认知误区,认为两名受害者本身行为违法,法律不应当介入保护,司法机关明确作出解读,治安违法和刑事侵害是两个独立范畴。


公民即便存在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自身人身权、财产权依旧受刑法保护,任何人不得使用暴力侵害。


受害者的违法行为,会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条例单独处罚,不影响王某抢劫刑事罪名的成立,同时,王某刻意利用被害人不敢报案的心理作案,属于主观恶性加深情节,庭审中不会获得量刑减免。


按照刑法相关规定,抢劫罪属于重罪,基准量刑区间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连续两次作案、针对性预谋犯罪、使用暴力胁迫,叠加多项从重情节后,王某将面临严苛刑期。


这起案件里没有真正的赢家,两名受害者不仅被劫走钱财,后续还要为自身违法行为接受治安处罚,王某贪图短期利益,用两天时间的非法所得,换来数年牢狱生涯和终身刑事案底。


所有依靠拿捏他人把柄、游走法律边缘的谋财方式,本质都是触碰刑事红线,刻意利用他人过错实施犯罪,不会被法律豁免,只会让自身的罪行更加确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