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从外地赶到一女子处嫖娼,竟然在发生关系时,突然勒住女子的脖子,让女子给自己转账。得手之后,男子开始消除自己的作案痕迹,但女子不怕自己因涉嫌卖淫被处罚,还是选择果断报警。法院这样判!
2025 年 1 月 23 日傍晚,浙江一处出租屋的房门被民警敲响,32 岁的马某刚从上海返回不久,抢劫所得的赃款还没有来得及动用。
他此前自以为销毁证据的行为十分周密,可面对警方掌握的完整证据链,所有掩盖罪行的操作都失去了作用。
马某此前有多次违法犯罪记录,17 岁时实施盗窃行为,21 岁参与斗殴事件,长期漠视法律规则。
1 月 22 日深夜,马某从浙江前往上海,与女子侯某约定见面并达成非法交易,他从一开始就抱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想法。
马某认为侯某从事非法交易行为,即便遭遇侵害也不会主动报警,于是在双方接触过程中,他突然使用暴力掐住侯某的脖子,以威胁生命的方式逼迫对方说出手机支付密码。
控制侯某后,马某通过手机转账转走 4 万多元,又在房间内翻找出 7000 多元现金,同时拿走侯某的两部手机。
完成财物侵占后,马某开始清理现场痕迹,擦拭门把手、开关和家具表面,将两部手机恢复出厂设置并取出手机卡,还更换了侯某的外套,离开现场后,他把旧衣物和手机卡丢弃到河中,试图掩盖全部犯罪行为。
侯某在脱离危险后,没有因为自身的违法行为选择隐忍,而是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警方接到报案后,快速调取资金转账记录、交通出行记录和公共监控视频,清晰锁定马某的活动轨迹和犯罪事实。
警方在出租屋将马某抓获,到案后马某如实交代,自己正是利用侯某的职业特点,认定对方不敢报警才实施暴力抢劫,案件进入司法审理阶段,马某试图以侯某存在违法行为为由推卸责任,法院明确驳回这一辩解理由。
法院审理认定,侯某的卖淫行为与马某的抢劫行为属于相互独立的违法行为,二者不能相互抵消,法律会保护所有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合法财产,不会因为受害人存在过错,就纵容他人实施暴力犯罪。
马某属于累犯,犯罪过程中使用暴力威胁他人生命,主观恶性极大,最终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 9 年,处罚金 1 万元,涉案赃款全部追缴返还给侯某,马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侯某也因卖淫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020 年上海长宁区也发生过类似案件,男子赵某因赌博欠下债务,与女子小曼完成非法交易后,使用绳索捆绑、刀具威胁的方式实施抢劫。
小曼同样选择报警处理,赵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 6 个月,办案检察官介绍,这类用于非法交易的临时场所,不符合刑法中入户抢劫的认定条件,但暴力抢劫的犯罪事实明确,必须依法严厉惩处。
两起案件的犯罪人员都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受害人不敢报警就可以肆意侵害他人权益。
法律会对每一种违法行为进行独立评判,公民自身的过错,不会成为他人实施暴力犯罪的理由,更不会剥夺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侯某和小曼的报警行为,让暴力犯罪人员受到了法律制裁,也让社会公众看清了暴力抢劫行为的严重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