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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马上就要结婚的李丽珍,因为禁不住王晶高达400万片酬的诱惑,选择再次

1996年,马上就要结婚的李丽珍,因为禁不住王晶高达400万片酬的诱惑,选择再次褪去衣衫,和当时还名不见经传的舒淇,一起出演了三级片。


1996年,香港,李丽珍的婚礼还没来得及筹备到印请柬,王晶先把一纸合同摆到她面前,开价400万港币。


那时候她已经和商人许愿订婚,离披上婚纱只差临门一脚,可她还是点了头,接下了片约。


后来她自己说过,这个决定像一根刺,代价贵到一辈子都拔不干净。


如果把时间再往前倒一点,李丽珍原本走的是一条很稳的路,她17岁在街上被星探相中,靠一张清纯脸进了电影圈。


早期的开心鬼、开心鬼放暑假、富贵逼人等作品把她推成玉女形象,灵气、可爱、观众缘很好,那时候的她,只要沿着清纯路线走下去,至少在口碑和路人盘上不会差。


但90年代的香港电影市场里,有另一条“赚钱更快”的路,三级片市场火,来钱也快,王晶又是最会把市场做大的人。


李丽珍在那种环境里很难完全不动摇,她后来接了蜜桃成熟时,这部片让她赚到了钱,也让知名度更高,但玉女形象基本同时碎掉,骂声、议论、贴标签都跟着来,她一度后悔,甚至想退圈,把生活拉回普通人的轨道。


就在这个阶段,她认识了许愿,两人相爱、订婚,她以为自己找到了可以翻篇的出口,过去那些争议也许能慢慢淡下去。


可王晶的400万砸下来,等于把她又拉回到了原来的旋涡里,她很清楚,这次再接类似的片,等于把自己“彻底定型”,也会直接冲击未婚夫的底线,可最终她还是做了选择,签了合同。


电影上映后照样火,钱也到手了,但婚礼没了,许愿无法接受,婚约取消,两人的关系直接断掉。


对外界来说,这个结果也把她推到了一个更难翻身的位置,市场和观众对她的印象被进一步固定成三级片女星,之后她再想往回拍正剧、做别的尝试,难度明显变大,很多人看她的眼光也回不到从前。


再后来,她的事业路越走越窄,感情也不顺,慢慢淡出大众视野,等到年纪大了,她在采访里回头提起年轻时的选择,承认自己当时太看重钱,为此付出了幸福和事业的代价。


这段经历之所以让人唏嘘,不是因为她赚过多少,而是400万看起来能解决很多现实问题,却解决不了一旦被贴上的标签,也很难换回已经失去的信任和机会。


对李丽珍来说,1996年那一次点头,确实改变了她后面很多年的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