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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体育局彭某某到头来付出沉重代价,现已被停职,声誉尽毁。这些真是她自作自受的

长沙市体育局彭某某到头来付出沉重代价,现已被停职,声誉尽毁。这些真是她自作自受的。
下一步该怎么处理她?不少人主张:双开她。理解这些发言背后的情绪,但对使用这一“极刑”,老胡个人不赞同。
互联网监督非常棒,但抓住坏典型,不一定都要“死刑起步”。彭某某占他人车位,而且随后的一些相关表现很没素质,所以老胡一开始就猛烈批评她。但是我的直觉是,她“罪不当死”,如果她没有别的事情被调查出来的话,将她双开就有些过重了。

所以究竟怎么发落她,应该由她所在机构根据相关法规,作出恰当决定。对舆论当然要尊重,这是互联网时代群众路线的重要方向。但不应仅仅按照舆论愤怒的程度给犯错者“定罪”,目的就是“平民愤”,所作决定更要依法依规,合情合理。这对长期治理更有好处。

幸亏有互联网,很多不公平事情在现实中很难推动纠正,但是互联网做到了。我同时主张,互联网应坚持做好舆论场,监督场,却不一定次次都要做“刑场”。

像彭某某这件事,她在体制内的前途肯定受重挫,基本完了,至少很多年内,她想“进步”,基本没戏了。

但她因为工作之外的一个不良、低素质表现就应被双开,这样的判决需要非常谨慎。以往互联网监督记录下的多是各种各样的“死刑”,我个人不希望是这样的。当然,我的看法仅供参考

评论列表

寒江雪影
寒江雪影 61
2026-07-12 20:32
身为党员干部,她违背了党的宗旨,为人民服务。反而私利当第一,满嘴假话,浪费公共资源。不符合党员标准,建议清退组织。这种人留在队伍里 败坏了组织声誉。
用户69xxx08
用户69xxx08 53
2026-07-13 06:40
她迫于压力才低头,本来就没想改过
道释儒法兵墨纵横
道释儒法兵墨纵横 46
2026-07-12 18:02
胡锡进又在没事找事,这种简单的判断无须再说一遍
信念de锚
信念de锚 42
2026-07-12 21:16
那么喜欢车位,不做停车场收费员可惜了!😏

pig3head 回复 07-14 13:28
[哭笑不得]

近之不逊远则怨
近之不逊远则怨 37
2026-07-13 05:54
这就是因为芝麻小事引发滔天大祸。活该,还要查一下她家人有无违法。
用户14xxx14
用户14xxx14 35
2026-07-13 00:32
这是花了多少钱才发出来的这么一个澄清的文章
flit
flit 30
2026-07-12 19:57
应先行政拘留再说
一生一世
一生一世 25
2026-07-13 13:00
害群之马留着干嘛???
肺腑
肺腑 19
2026-07-13 17:01
查查有没有贪污受贿,做事要举一反三
道释儒法兵墨纵横
道释儒法兵墨纵横 18
2026-07-12 20:45
整件事情,狄仁杰的大理如下:女副科六成责任,车位业主四成责任,女副科半夜蹭了人家车位,负主要责任,车位业主堵住车位第一次勉强算正当,毕竟吃亏在先,中间几个回合,女副科和车位业主都撒了一次谎说人没在和钥匙没在,最后车位业主焊死车位,让人家中途可能退出抬杠而不得,至于500元和道歉,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钞票就是道歉,道歉就是被夺志,这么大点事,钞票道歉即可。 所以,国人析理不行,狄仁杰在唐朝大理寺微微摇头:幸亏有大宗师老丁判断得很清楚:女副科负主要责任、车位业主负次要责任,法律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大家心平气和,雷先生的想法是:不就蹭了你几小时车位,你不堵车,第二天自己开走了,500元就是超额的停车费,当然闵先生也不服,应该5万(网络上传,不确定),老丁取个中:占人车位,赔款五千,让女副科前途暗淡就没必要了,如果是,那就一分钱别赔,停职和前途被影响已经值霸占车位的事了

用户10xxx90 回复 07-13 12:40
就你聪明,是非不分的家伙

尘中漂泊 回复 07-13 18:08
又出来一个洗白的。

用户10xxx09
用户10xxx09 11
2026-07-13 20:28
关你屁事
张sir
张sir 9
2026-07-13 17:18
已经完了…生不如死的感觉![害羞][害羞]
Gino
Gino 8
2026-07-16 12:20
请问这种人如何为人民服务,公务员是为人民服务的,也是我党的宗旨,这种人还配当公务员吗?
用户18xxx92
用户18xxx92 5
2026-07-13 23:55
胡话,有这么低素质公务员不应该严惩吗!!
cctcct2014
cctcct2014 4
2026-07-15 07:28
老胡:你既然啥事都要评论,那你说说那份通报是怎么一回事?别装看不见
用户17xxx00
用户17xxx00 3
2026-07-18 00:04
老胡你算个屁
常乐
常乐 3
2026-07-19 11:14
这种人不该留用,必须双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