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和丈夫向老板讨薪未果,反被公司叫人打成重伤,老板更是叫嚣,要花10万元买她的一只手,女子:我真是想不通,本来就几万块钱的事,非要搞成这样!这到底怎么回事?
2009年10月28日下午,32岁的王鸿丽又一次走进杭州风格服饰有限公司。
她在这里做了一年多的业务主管,前后谈成3笔订单,总金额超过300万元。
按照劳动合同中的提成约定,她应当拿到4.6万元,公司此前支付了2万元,剩下的2.6万元却迟迟没有着落。
钱没有等来,她反而听到公司里传出一种说法:老板怀疑她把订单信息卖给了竞争对手。
王鸿丽不接受这种指控。她找过老板粟志宏多次,想把事情当面说清楚,对方不是推说忙,就是避而不谈。
10月28日,她独自来到公司,老板回来后当面指责她泄露商业机密,还叫来两个陌生男子。察觉气氛不对,她悄悄打开了随身携带的录音笔,而这一个动作,后来成了整个案件中极为关键的一环。
录音留下的内容,比普通的劳资争执严重得多。
粟志宏不但拒绝出示所谓的“泄密证据”,还威胁说,可以“花10万元剁你一只手”,甚至叫嚣“杀个人也就两三年”。
王鸿丽的手机一度被抢走,她趁人不注意逃出办公室并报警。当天深夜,她和丈夫郝刚去公司地下室取电动车时,又遇见粟志宏等人,对方再次放话,警告她不许再来公司。
丈夫劝她算了,可王鸿丽咽不下这口气。她每天从杭州南星桥骑一个多小时的电动车去城西上班,晚上再原路赶回去,夫妻俩还有一个即将上学的女儿。
2.6万元不是突然冒出来的一笔横财,而是合同里写明、靠订单一点点跑出来的收入。10月30日,她再次联系粟志宏,双方约定第二天下午到公司谈。
2009年10月31日下午,王鸿丽带着郝刚来到位于金桂大厦的公司。
办公室里除了老板夫妇,还有多名男子在场,谈判几乎没有真正开始,殴打便发生了。按照王鸿丽事后的讲述,粟志宏先动手扇她耳光,随后拿出刀具;郝刚上前阻拦,很快被多人围住殴打,倒在地上失去意识。
王鸿丽也遭到拳打脚踢,左侧胸壁被锐器刺伤,脾脏出现挫裂伤,全身有多处软组织损伤。郝刚则被诊断为脑震荡、肺部挫伤及多处软组织挫伤,并非原素材所写的“后背被捅”。
人已经受伤,对方仍没有停手。一名喝过酒的男子威胁要强奸王鸿丽,并逼她向老板下跪。
随后,几个人要求她按照他们的说法写下一份材料,承认自己泄露公司机密、主动辞职、放弃工资和奖金,还要承认曾经威胁老板娘。录音中,她不断求饶,说钱不要了,只求他们放自己和丈夫离开。那场持续两个多小时的暴力与胁迫,从打骂声、哭喊声到逼迫写字的过程,大多被录音笔保存了下来。
夫妻二人获准离开后,没敢在附近就医,而是乘车去了较远的医院。路上,王鸿丽又接到粟志宏的电话,对方警告她,一旦报警就会有严重后果。
她犹豫了几十分钟,联系家人后才再次报警。西湖警方随后调取大厦监控,走访周边群众,并核实录音内容;截至2009年11月9日,粟志宏及陆某、周某、汪某等4名主要涉案人员已被刑事拘留。
事件经媒体报道后迅速引发关注。时任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作出批示,要求依法严惩;杭州市总工会参与调查并向夫妻二人提供救助。
2009年11月23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粟志宏等4人。一场原本可以通过合同、协商或劳动争议程序处理的提成纠纷,最终演变成了受到全国关注的刑事案件。
这件事后来被反复提起,并不只是因为录音里的话足够骇人。
更令人难忘的是,一个普通劳动者为了拿回合同约定的2.6万元,不仅要证明钱确实该给,还要设法证明自己遭受过怎样的威胁和伤害。王鸿丽碰巧带着录音笔,才让封闭办公室里的声音有机会被外界听见;可现实中,并不是每一个处在弱势位置的人,都有机会提前准备好这样的证据。
我认为,真正值得警惕的不是某个人一时失控的嚣张,而是有人竟会把暴力、赔偿和刑期当成一笔可以计算的生意。在我看来,劳动者不该靠冒险取证、承受伤害才能换来关注,公平也不应当只在事情闹大之后才姗姗来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