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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女生报警称被生父强奸 16岁女儿报警称遭父亲性侵,父亲一审被判无期,二审时

16岁女生报警称被生父强奸 16岁女儿报警称遭父亲性侵,父亲一审被判无期,二审时女儿称系诬告:因管教太严心生怨恨报假警、当事人周晓艺(化名)今年18岁,从小受家人宠爱。但进入初中叛逆期后,她逐渐学会了抽烟、喝酒、泡吧,性格变得偏激。2023年10月至2024年6月期间,她被确诊为青少年情绪障碍、抑郁发作,并于2024年2月因情绪问题办理了高中休学。由于父亲周大明对其管教严格,禁止其深夜外出及带男友回家,父女矛盾日益加深。2024年6月22日晚,16岁的周晓艺在大伯家住宿时,与父亲在电话中发生激烈冲突。次日清晨,她在表妹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报警,谎称自己从7岁起长期遭受父亲的猥亵与强奸。警方随后将周大明刑事拘留。检方指控周大明在长达近9年的时间里多次对女儿实施性侵,情节极其恶劣。尽管周大明坚称无罪,且辩护人指出全案无实质物证、DNA鉴定结果也与父亲无关,但一审法院认为指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2025年8月5日,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判处周大明无期徒刑。一审判决后,周大明不服并提起上诉。2026年4月15日,已满18岁的周晓艺主动申请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时出庭作证。在法庭上,她全盘推翻了此前的指控,明确表示一审时的陈述全系捏造和诬告。她坦言,报假警的真实动机是因为怨恨父亲的严厉管教,企图通过这种方式摆脱家庭管束、搬出去独居,并表示自己当初并未预料到后果会如此严重。周晓艺说,“因为那段时间我谈了一个男朋友,偶尔把他带回家,有一次被我爸发现了,我爸说要打死那个男的,我和我爸吵了一架,我男朋友也跟我分手了,我就想一个人搬出去住,就想到了这个办法报警报复父亲。”庭审中,周晓艺向法官递交了一封手写信,表达了对父母的愧疚,称愿意承担自己犯下的所有过错,恳求法官给父亲洗清冤屈的机会。目前,该案二审尚未宣判一审的司法机关会不会尴尬?会不会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