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白嫖?”内蒙古赤峰,一女子为救癌症丈夫,16万卖掉146平米房子。15年后房子拆迁,补偿款高达419万。卖家反悔找上门,张口就要150万。买家拒绝后被告上法庭。法院判了,结果亮了!
2003年,内蒙古赤峰的刘女士原本有个普通但安稳的家,日子不算富裕,一家人平安和睦。可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彻底改变了一切——丈夫确诊癌症。
治病救人刻不容缓,住院、手术、药物,每一笔开销都是巨款。短短时间家里积蓄全部掏空,还欠下不少外债。走投无路的刘女士没别的办法,只能把家里最值钱的资产——一套146平米的宅基地房子卖掉。
她在报纸上刊登了售房广告,要价15.5万元。来看房的人不少,但出价都不高。就在这时,买家魏女士出现了。
魏女士当时正想买房子,看到广告后联系了刘女士。看了房子后,她得知刘女士卖房是为了给癌症丈夫筹钱救命,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房子其实已经破旧不堪,多处存在安全隐患,是名副其实的危房。但魏女士不但没压价,反而主动在15.5万的基础上多加了5000块,凑成16万全款买下了这套房。
签合同那天,刘女士激动地说:“非常感谢你,不但没还价,还给我加了5000块,我们孤儿寡母真的不容易。”
靠着这16万救命钱,刘女士勉强撑住了丈夫的治疗。而魏女士买下房子后,又陆续投入大笔资金进行了翻修和扩建。她从姐姐那里借了钱,以原房主的名义申请危房翻建,不仅翻新了原有房屋,还新建了房子。
房子从146平米扩展到数百平米。十五年间,这房子一直是魏女士在居住、打理、修缮,所有的价值提升全是她投入的结果。
两家人从此各过各的日子,再没有交集。
然而2017年,事情起了变化。魏女士接到政府通知,她买的这片区域要拆迁了。经过核算,这套房子的拆迁补偿款高达419万元。
消息传出去后,全村人都高兴,只有一个人不高兴——当年的卖家刘女士。
她越想越后悔,觉得当年卖房卖亏了。于是找到魏女士,张口就要150万拆迁款。她的理由是:房子原本是自己的,地基和老宅根基都属于自己,巨额拆迁红利理应分自己一大半。
魏女士又气又无奈: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全款付清的,十五年来一直由自己居住和投入,凭什么时隔十五年对方见利反悔就要分钱?果断拒绝。
双方谈不拢,刘女士直接把魏女士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刘女士的律师拿出了一条规定:按照1999年国务院的相关通知,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而买家魏女士是城镇户口,按规定没有购买农村宅基地的资格。
法院审理后,首先判决双方2003年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是不是意味着房子要还给刘女士、拆迁款全部归她?不是。
法院没有偏袒见利反悔的卖家。法院认定,刘女士明知宅基地不能对外交易,仍然主动出售,事后看到巨额利益就反悔,违背了诚实守信原则,是主要过错方。同时,房屋十五年的居住维护、翻新扩建、价值提升,全部由买家魏女士投入完成。
最终判决结果是:419万拆迁款中,买家扩建部分的补偿全额归魏女士自己;原有老宅面积的补偿按过错比例分割。
综合核算下来,买家魏女士分得382万余元,原房主刘女士只分得37万余元,同时还要退还当年收的16万购房本金。
也就是说,刘女士折腾了一圈官司,最终拿到手的钱不仅远低于她当初要的150万,连当年卖房款都要退回去。
这个判决结果一出来,网友纷纷点赞,说判得公道。
说实话,刘女士当年的处境确实可怜,丈夫患癌、债台高筑,卖房救命是没办法的事。买家魏女士当时也是出于同情,不但没压价还主动加钱,是实实在在的雪中送炭。可十五年后看到房子拆迁、价格暴涨,就翻脸不认账,反咬一口说合同无效要分钱,这就过分了。
法院的判决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宅基地确实不能随便卖给城里人,合同确实无效;同时也守住了公平正义——不能让守规矩的人吃亏,让见利忘义的人占便宜。
这件事给所有人的教训就是:人生最难的是守住本心,低谷时受人成全,高峰时别忘初心。契约诚信,永远是做人做事的根本。想白嫖?法律不答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