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方面完全否认日本的冲之鸟礁是岛屿,并且不承认日本设定的专属经济区合法后,
7月22日,日本政府发言人,内阁官房长官木原稔再次登场,拿出两个所谓的“证据”,证明冲之鸟礁是日本领土。
他搬出的第一件“证据”,是历史依据。他说日本从1931年7月内务省发布告示开始,就一直在有效控制冲之鸟礁,所以它作为岛屿的权限和地位早已确立。
第二件“证据”,是搬出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声称冲之鸟礁符合公约关于岛屿的规定,所以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听起来好像挺像回事儿对吧?又是历史又是国际法的。但咱们把这两件事掰开了揉碎了看,就会发现一个都站不住脚。
先说这个1931年的告示。1931年7月6日,日本内务省发布第163号告示,把当时叫“帕里西维拉礁”的珊瑚礁命名为“冲之鸟岛”,划入东京府小笠原支厅管辖。
问题是,一份93年前的单方面行政告示,就能决定一个地理实体的法律属性吗?国际法讲的是国际共识和条约效力,不是谁嗓门大、谁翻出的文件旧谁就有理。
更何况,现代日本的领土范围,由二战后的《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进行了明确限定——日本领土仅限于北海道、本州、九州和四国四个岛屿。冲之鸟礁远在西太平洋,压根不在这个范围之内。
你拿1931年的告示去否定二战后国际秩序确立的领土框架,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
再说第二件“证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木原说冲之鸟礁符合公约关于岛屿的规定。那咱们就来认真看看公约第121条到底是怎么写的。
公约明确规定,岛屿是“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更重要的是,公约进一步指出,“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
冲之鸟礁是个什么情况?它孤悬于西太平洋,涨潮时露出水面的面积不足10平方米——说白了,就跟普通人家的厨房差不多大。没有淡水、没有土壤、没有原生植被,根本不可能维持人类长期居住,更谈不上独立的经济活动。
就这么个地方,你说它是“岛屿”?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
日本方面其实心里比谁都清楚这回事。正因为知道冲之鸟礁天然状态下根本够不上“岛屿”的标准,他们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就一直在搞“人工改造”——浇混凝土、筑防波堤、装钛合金防护网,甚至搞珊瑚养殖试图让礁石“自然长大”。
前前后后砸进去几百亿日元,就为了让这两块加起来不到10平米的小礁石看起来像个“岛”。但国际法说得明明白白——人工设施改变不了岩礁的自然属性和法律地位。你花再多钱浇水泥,它还是一块礁石。
更有意思的是,日本这种“变礁为岛”的算盘,国际上压根不买账。
2012年,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审议日本的外大陆架划界案时,明确不认可日本依据冲之鸟礁主张的约25万平方公里外大陆架。中国和韩国当时就多次照会联合国秘书长,要求委员会不认可日本的非法主张。
连联合国都不认的事儿,日本现在还在那儿自说自话,这叫什么?这叫掩耳盗铃。
那日本为什么非要死咬着冲之鸟礁不放呢?说到底就一个字——利。
一旦把这块礁石硬说成是“岛”,日本就能以它为基点划出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把周围几十万平方公里的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据为己有。
这片海域蕴藏着丰富的石油、天然气和矿产资源。一块不到10平米的礁石,换几十万平方公里的资源专属权——这笔账,日本算得比谁都精。
所以你看,7月22日木原稔拿出的这两个“证据”,一个拿93年前的单方面告示当令箭,一个拿国际法条文断章取义。但事实就摆在那儿——冲之鸟是礁不是岛,日本的主张违反国际法。
中方的立场一贯明确: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冲之鸟是岩礁而不是岛屿,不能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日本方面炒作这件事,本质上是在为自身的军事扩张找借口。2026财年日本防卫预算高达9.04万亿日元,创了历史新高。他们需要一个“外部威胁”来合理化这些突破和平宪法束缚的动作。冲之鸟礁,不过是他们手里的一颗棋子罢了。
公海是大家的公海,国际法是大家的国际法。不是谁往礁石上浇几吨水泥、翻出一张旧告示就能说了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