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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新枝说,“对于拐卖偷婴者应该处以五马分尸,对于陷害别人的人也应该处以极刑”。

杜新枝说,“对于拐卖偷婴者应该处以五马分尸,对于陷害别人的人也应该处以极刑”。
杜女士这类五马分尸、极刑、诬告必究的表态,本质上不是法律论证,而是情绪宣泄+自我撇清+威慑反对者三合一的舆论话术。但它并不能排除质疑她替孩子,只能说明她长期处于被“偷换”论围攻的状态下,话术越来越激烈。
她这句话在回应什么?核心语境:2021 年起,许敏控告她和前夫等人故意偷换,开封鼓楼警方调查后“不予立案”,法院一审也认定“无偷换行为,杜不担责。她把两类人一起骂了:
1. 真偷婴拐卖者,该五马分尸,(顺民意、表立场)。
2. 诬告她偷换的人,“该极刑,研究法律责任”,(指向许敏方、李圣及网暴账号)。
同期她实际做的是,向北京律协投诉李圣,去警方假交材料控告许敏方偷换,起诉 11 人 恶意网暴者后又一个一个撤诉。
杜女士为什么情绪如此失控,而不是冷静自辩?真有法律底气的人,通常只说“等通报、已委托律师、法院见”。她早期也这么说过,但“五马分尸”这种词带私刑快感,属于被骂几年后反弹的狠话。
用重刑词替自己划界限:把“偷换婴儿”和“诬告清白”者并列定死,潜台词是:“我若做了前者,就该受后者之刑,但我没做,所以反咬我的人该死”。这是赌咒式自证,不是举证,
没有法律依据她自己也知道。“五马分尸”早非现代刑罚,“诬告极刑”也过头。她真走的是民事名誉权+刑事控告路线,不是真主张恢复酷刑。话术归话术,诉讼归诉讼。
杜某枝其越来越像发泄而非说服。
简单说,杜新枝想证明自己清白,拿出缴费清单、拿出出生证,大家立刻就停止网暴了。她对网暴者起诉也能得到赔偿,一举两得,多好的事情。
但是她做不到,拿不出来。所以她现在发毒誓,是一个被网暴到顶点的当事人,用最朴素的恨意句式,同时骂偷娃者和骂他的人,顺便把自己焊在受害者位上。清白与否看卷宗和判决,不看他放多狠的话。

评论列表

看天下
看天下 3
2026-07-24 20:05
偷娃贼 为什么要办假证进去吃免费的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