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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结识了一个性感漂亮的女子,支付了11600元两次去酒店里开房。第二次缠绵的

一男子结识了一个性感漂亮的女子,支付了11600元两次去酒店里开房。第二次缠绵的时候,男子的防护用品滑落,当时女子就生气了,非说男子是故意的,他这个行为就是侵犯。男子表示抱歉,但是女子说得赔偿8万元,不然就要报个警了。双方没有谈拢,女子还真的就报个警,可最后悲催的是女子。

“我要报警,有人侵犯我!”一名35岁的女子冲进澳门警局,情绪激动地告诉警方,自己刚刚在酒店客房里遭到一名男子侵犯,希望警方立刻把对方抓起来。

面对这样的报警,警方没有任何怠慢,而是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可让女子万万没想到的是,几天后,被警方依法拘捕的,不是她口中的“侵犯者”,而是她自己。

事情还得从两人认识说起。

据了解,女子和男子都是内地人,两人此前在澳门一家赌场结识,互相留下了联系方式。后来,男子再次到澳门,两人约好在酒店见面,并发生了有偿性行为。第一次结束后,男子按照约定支付了5800元报酬,双方各自离开。

而两天后,男子再次联系女子,双方又来到同一家酒店,第二次发生有偿性行为,报酬依旧是5800元。

原本一切都按照双方约定进行,可就在结束后,意外发生了。

女子发现防护用品在过程中滑落,当场就变了脸。她认为男子是故意的,坚持要求赔偿8万元,否则就报警。男子一听也愣住了,他解释说,这只是一个意外,并非故意,还表示愿意道歉。可女子根本听不进去,一口咬定:“不给8万元,这件事没完。”

面对这笔远远超出双方约定的赔偿,男子拒绝了。眼看协商失败,女子没有再继续争执,而是真的转身报了警,声称自己遭到了侵犯。

如果事情到这里结束,很多人或许都会下意识站在报警人这一边。毕竟,面对这类案件,任何报警都应该得到认真对待。

而澳门司法警察局也确实是这么做的。警方立即调取了酒店监控录像,核查双方聊天记录,并对两人进行了身体检查。

结果,一项项证据出来后,事情开始出现反转。

监控画面显示,两人进入酒店时神态自然,没有任何强迫、拖拽的情况;聊天记录显示,双方此前已经就交易内容进行过沟通;身体检查中,女子身上也没有她所描述的反抗、挣扎痕迹。

这些客观证据,与女子报警时的说法完全对不上。

面对越来越多的证据,女子最终承认,自己并没有遭到侵犯,而是在索要8万元赔偿被拒后,为了逼男子就范,才故意报警诬告。

最终,女子因涉嫌诬告罪、勒索罪,被澳门司法警察局依法拘捕。

看到这里,很多人都会觉得,这是一起勒索失败反被抓的案件。但真正值得思考的,其实不是那8万元。而是如果警方没有认真调查,没有监控录像,没有聊天记录,没有客观证据,这名男子又会面临什么?

当然,任何关于性侵的报警,都必须被严肃对待,因为真正的受害者需要法律保护。但同样,对于那些把“侵犯”“强奸”当成勒索工具、把报警当成谈判筹码的人,也绝不能轻易放过。

因为每一次的恶意诬告,毁掉的可能不仅是一份工作、一段婚姻,更可能是一个人的一生。而且它还会消耗公众对真正受害者的信任,让那些真正遭遇侵害、鼓起勇气报警的人,在未来面对更多无端的怀疑。

对此,你怎么看?你认为诬告应该受到怎样的惩罚?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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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小王
编辑丨南风意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