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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领养的猫丢了,法院:赔3000元!免费领养 免费领养猫咪弄丢被判赔3000元

免费领养的猫丢了,法院:赔3000元!

免费领养 免费领养猫咪弄丢被判赔3000元

“领养代替购买”不是“领养等于免责”!

上海浦东法院公布案例:男子小杨免费领养两只流浪猫,后因家人反对,违规将猫露天放养致走失。为掩盖事实,竟用旧视频欺骗救助人长达两个月!

法院审理认为,领养协议合法有效,小杨行为构成违约,判决支付违约金3000元。法官强调:宠物非普通商品,领养需敬畏生命、恪守契约。

律师提醒:领养协议具法律效力,违约需承担民事责任;违规放养或面临行政处罚;若致他人损害,还需承担侵权责任。

领养前请务必三思,莫让爱心变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