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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配周满芝涉渗透法一审无罪 二审改判8年 陆委会称将注销台湾户籍

近日一桩横跨两岸的社团运营相关案件走完司法程序,台湾地区最高法院驳回当事人周满芝上诉,维持8年有期徒刑判决,全案定谳。台

近日一桩横跨两岸的社团运营相关案件走完司法程序,台湾地区最高法院驳回当事人周满芝上诉,维持8年有期徒刑判决,全案定谳。台湾地区陆委会同步表态,将依据当地相关条例,注销周满芝的台湾地区身份,检方也已启动防逃相关流程,该案司法认定标准也引发两岸相关领域讨论。

案件完整经过:大陆配偶在台经营新住民社团,多次赴大陆对接相关机构

周满芝原籍大陆陕西省,早年因婚姻取得台湾地区居留身份,之后在高雄创办高雄市新住民姐妹关怀协会,还出任台湾新住民关怀总会理事长,长期面向大陆配偶、新住民后代开展社群服务。

根据卷宗记录,2017年起周满芝多次往返大陆,先后与湖南省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会面,对接相关扶持资源;次年又与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负责人见面,签署民间促统相关宣言。法院认定,其利用自身运营的新住民协会作为平台,在岛内新住民群体中推广两岸统一相关理念,搭建民间联络网络。

案件一审阶段,高雄高等分院曾以涉案大陆社团登记为民间机构、无直接证据证明官方操控为由,判决周满芝无罪。案件上诉至最高法院后,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

更一审参考岛内安全部门出具的调查材料,认定该大陆民间协会实质承接促统相关工作,周满芝长期接受相关方面资源支持、遵照相关指引在岛内开展社群活动,认定其行为违反台湾地区所谓“安全法”,改判8年有期徒刑。最终最高法院认可重审判决,驳回上诉,案件正式定谳。

法院审判核心观点:区分普通言论交流与有组织社群运营行为

最高法院判决书中写明,正常多元政治观点、两岸民间交流言论依法受到保障,但有组织、接受外部资源资助,系统性搭建社群网络推广特定政治主张的行为,超出单纯意见表达范畴,依照当地法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文书强调,本案并非单纯理念分歧,而是当事人长期依托外部资源,以社团为载体持续开展有组织活动,因此作出有罪判决。

台陆委会解读判决,宣布将注销当事人身份

台湾地区陆委会发言人梁文杰针对本次判决召开记者会,称过往同类案件常因法院仅核查社团书面登记资质,难以作出有罪认定,本次判决确立“实质审查组织背后管控关系”的审判标准,为岛内相关案件侦办提供参考。

同时梁文杰证实,因周满芝案件已终审定罪,相关部门将依据两岸人民关系相关条例,依法注销其台湾地区身份。

评论列表

家旺
家旺 3
2026-07-24 10:43
梁小丑!必遭天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