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权力是最好的春药。
这句话用在陆世长身上,再合适不过。
1993年5月21日,广西南宁,一声枪响划破长空。55岁的原隆安县公安局局长、政法委副书记陆世长,结束了自己罪恶的一生。

消息传开,整个隆安县沸腾了。老百姓奔走相告,有人放起了鞭炮,有人当场落泪——不是为他送行,而是为迟来的正义欢呼。
一个公安局长被执行死刑,为什么老百姓会如此解气?
因为他根本不配穿那身警服。
最危险的罪犯,往往穿着制服
让我们把时间拨回到1991年10月的一天。
隆安县公安局旁边有条小巷,巷子拐角处有一所民办幼儿园。那天下午,喝得醉醺醺的陆世长晃晃悠悠走进了幼儿园。
他盯上了年轻女教师小红(化名),嬉皮笑脸地说:“想办‘农转非’吗?跟我进屋聊。”
小红吓得转身就跑。陆世长追上去,把她按在草垛上。幸好有家长来送孩子,他才松了手。
但噩梦没有结束。
小红跑进幼儿园后,陆世长也跟了进去。当着孩子们的面,他追着小红摸来摸去。孩子们吓得直哭,家长们愤怒地斥责,他充耳不闻。
最后,这个小女孩目睹了一切。
她问老师和家长:“警察叔叔不是抓坏人的吗?”
没人能回答这个问题。
而更令人发指的是,从幼儿园出来后,陆世长看到路边有个独自玩耍的小女孩,竟然把她抱进了旁边一间空屋里……
那个孩子,只有5岁。
一个“模范局长”的两面人生
你可能不敢相信,就在犯下这些罪行之前,陆世长还频频获得表彰:
1977年,“先进工作者”;
1981年,升任公安局副局长;
1987年,“优秀共产党员”、县人大代表;
1989年,嘉奖;
1991年,县党代会代表……
他一面在台上领奖,一面在台下作恶。

他的办公室公文柜里,长期放着一套色情扑克牌;他经常以“审片”为名,观看缴获的淫秽录像;鸦片就明目张胆地放在抽屉里,喝茶时捏一撮泡上。
据统计,仅1990到1991两年间,他就强奸妇女2人,侮辱妇女6人,猥亵幼女1人,收受贿赂6万多元——那可是90年代初的6万块。
为什么他能嚣张这么久?
有人告过他。不止一个受害者报过案。
但每次上面来人调查,最后都不了了之。因为陆世长会“来事儿”——他善于拉关系、送礼物,把上级哄得服服帖帖。
他甚至还放出狠话:“想整我?没那么容易!就算今天把我带走,明天你们也得开着警车、穿着警服把我送回来。”
一个公安局长,把公安局当成了自己的私人领地。
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1991年10月那个下午之后,事情终于捂不住了。
幼儿园事件在县城传得沸沸扬扬,县委领导们听了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11月2日,县委紧急开会,决定上报地委。
地委领导听完汇报,气得拍桌子:“奇耻大辱!简直是奇耻大辱!”
专案组很快成立。但陆世长依然嚣张,他放话要“让专案组的人出车祸”,还给县委领导寄恐吓信。
他以为这次也能像以前一样摆平。
但这一次,他想错了。
1991年12月4日,专案组带着逮捕令出现在他面前。这个曾经不可一世的公安局长,在看到逮捕令的那一刻,腿软了。
手铐戴上的瞬间,他浑身都在抖。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搜查结果触目惊心:办公室搜出了避孕套、鸦片、淫秽扑克,还有来源不明的巨额现金。
1992年5月26日,南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他死刑。他不服,上诉。
1993年5月21日,广西高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立即执行。
第二天,中央电视台报道了这条新闻。
行刑那天,押送他的车经过街道,两边挤满了人。叫好声、骂声响成一片。有人放鞭炮,有人激动得哭了出来。
一声枪响,这个披着警服的恶魔,终于倒下了。
一个农民出身的人,能当上公安局长,本应是励志的故事。
但他用权力满足私欲,用警服掩盖罪恶,最终把自己送上了不归路。
陆世长用自己的命告诉我们:权力没有笼子,好人也会变成恶魔。而那些穿制服的坏人,比街头的罪犯可怕一百倍。
因为老百姓不知道该相信谁了。
那个5岁小女孩问的问题——“警察叔叔不是抓坏人的吗?”——至今想起,依然让人心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