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甄选风波这两天闹得沸沸扬扬,连罗永浩老罗都出来拱火,说鼓励董宇辉创业,愿意牵线搭桥。
说实话,到这一步,双方都是骑虎难下。
东方甄选好不容易搭建起来的品牌形象,砸了个粉碎,股价暴跌,神仙难救;
而董宇辉,离开东方甄选,要从头搭建一套运营、渠道、选品、宣发、销售团队,在直播竞争白热化的今天,也很难再复制自己的传奇。
更何况,真要另立门户,董宇辉还有一个最大的关卡,那就是东方甄选早就把他的姓名和肖像注册成了商标。
离开东方甄选,董宇辉能不能保留自己的IP,还是未知数。
可能有人要说,真是无奸不商啊,这算计得也太深了。
其实,也不用这么悲观。
首先,就算董宇辉拿不到自己的商标,他依然可以用自己的名字和形象继续带货。
在这里,他使用的不是商标权,而是自己的姓名权和肖像权。
姓名权和肖像权是不可放弃、继承、转让的,也不会因为被别人抢注了商标就无权使用。
不服不行,谁让人家身份证上就叫这个名字、就是这张脸呢?
其次,我看过董宇辉和俞敏洪老师之前的直播。
他们说之所以要注册商标,主要是董宇辉刚火的时候,出现了很多假借他的名义带货的账号,什么卖课的、卖书的、卖字帖的,很伤害主播形象。
于是,在董宇辉本人的建议下,出于保护品牌的目的,东方甄选就去集中注册了一批主播商标权。
董宇辉也说了,跟俞敏洪有君子协定,“我走就会给我”,俞敏洪也说了,“要独立发展的话,我们会以恰当的方式,把商标权交还给这些主播,让他们进行自我保护”。
那么我相信,在商标问题上双方应该是有合同约定的,不会对董宇辉离开造成限制;
即便没有,凭这段视频,董宇辉也可以主张,合同履行条件已经变更,继续履行下去显失公平,要求解除合同。
即便跳出法律角度,在商言商,东方甄选扣下董宇辉的商标也不是明智的选择。
给董宇辉设限是小事儿,给外界一个欺压功臣、卸磨杀千里马的印象,品牌往后还怎么立足?有潜力的新主播,还敢不敢往这儿去?伤敌100,自损8万,相信凭俞敏洪老师的智慧,不会算不清这笔账。
最后,我对整件事情的看法是什么呢?
退一步讲,即便东方甄选,真有“去董宇辉化”的意思。从品牌战略讲,也无可厚非。
毕竟把一个上市公司的前途压在一个主播身上,风险太大,对股东也不负责。
但我想,俞老师的出发点,是把东方甄选的盘子做大,培养其他主播,通过增大分母,来缩小董宇辉的占比。
而执行下去变成什么了呢?
变成了打击董宇辉,把董宇辉的份额压小。
至于执行的人,是真的理解错了高层战略,还是在心胸狭隘借刀杀人,就不好说了。
这也再次提醒我们啊,人这一辈子,注定只能赚到,与格局相匹配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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