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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是什么导致了这一奇迹的发生?弗里德曼言之凿凿地说:显然不是政府的中央命令,而是市场经济机制下的自由选择。美国人自由选择自己的工作,释放出惊人的主观能动性。“他们可以自由地尝试新技术,尝试失败就自担风险,尝试成功便可获利。他们很少受到政府的帮助,更重要的是,极少受到政府的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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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德曼在序言中引述了杰斐逊在其第一次总统就职演说中(1801年)所说的话:“政府应当是一个开明而节俭的政府,防止人们之间互相伤害;但在其他方面,它应当让人们自己管理自己,允许人们有充分的自由去追求自己的目标和自己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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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托马斯·杰斐逊,弗里德曼特别钦佩的人还有亚当·斯密。在弗里德曼看来,亚当·斯密提出的经济体制原则和杰斐逊提出的政治体制原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对于政府来说,明智的选择就是遵从上述两大原则,尽量缩小自己的权界,尽量减少对市场的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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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时间很紧,哪怕读一读《自由选择》这本书的序言也是好的;如果时间宽裕,可以继续阅读追求社会保障(第4章)、追求平等(第5章)、促进教育(第6章)、保护消费者(第7章)、保护工人(第8章)、防止通货膨胀和促进就业(第9章)等,在这几章里,弗里德曼夫妇对政府运用其权力进行干预的领域进行了详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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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由选择》拍摄的十集纪录片,观众给了9.1的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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