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联合早报今天(7月9日)写道:“受访学者分析,三号令是在北京三年前通过的《海警法》的基础上,再颁布的海上具体操作程序,让海警执法时更有底气,也更师出有名。但新令称,海警可在中国管辖海域执法,是一项模糊的表述,可能进一步引发外界担忧北京利用海警执法,逐步形成对治权模糊海域的实际管辖。”
[机智]评几句:新加坡联合早报的这段评论不太客观。不是模糊海域,而是中国主权海域。一直以来中国海警表现得非常克制和专业,但是菲律宾方面一直在不断挑衅。自上月15日起,《海洋警卫行政执法规程》正式执行,此举标志着我国海洋警卫力量的执法活动步入了更加标准化和法治化的轨道。依据新颁布的规程,任何个人或船舶,若未经中国政府明确授权,擅自侵入我国领海范围,或侵犯我国管辖的海岛及其周边海域,此类行为均被明确判定为非法侵入行为。对此,海洋警卫机构将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对违法者采取必要的逮捕行动,以坚决捍卫国家的海洋主权与安全。
具体来说,在实际执法操作层面,针对违反上述规程的个体,会根据其行为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时长的扣留措施。通常,违法者会面临为期30天的扣留,这段时间主要用于深入的调查取证以及法律程序的推进。然而,对于那些性质极为恶劣、情节尤为严重的违法行为,比如涉及海上挑衅、非法资源开采、海洋环境破坏等,海洋警卫机构将依法延长扣留期限至60天,以此加强对重大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有效震慑潜在的违法者,并再次强调我国对维护海洋权益不可动摇的决心与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