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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明星艺人有特权吗? 前有某软饭男为毒贩女儿喊冤,现在又有涉毒艺人开办演唱会,

所以明星艺人有特权吗?
前有某软饭男为毒贩女儿喊冤,现在又有涉毒艺人开办演唱会,娱乐圈的门槛这么低吗?
涉毒艺人苏永康计划于2025年10月6日在温州奥体中心体育馆举办演唱会。
票价199-699元,已开启预售。
此事引起了巨大争议,原因无他。
在2002年,苏永康在台北某酒吧因携带摇头丸(MDMA)被捕,尿检呈阳性,被强制勒戒11天。
没错,他已经触犯了禁毒底线。
有网友就此事向浙江省文旅厅投诉。
官方给出的回音是,经省级层面审批,苏永康的报批材料合规,且其近两年已在其他城市(如东莞、肇庆)举办过演出。温州市龙湾区文广旅体局亦表示,活动“材料齐全,程序符合要求”。
什么叫报批资料合规,就允许涉毒艺人公开亮相吗?
那是不是之前哭喊的宋冬野又要机会了。
是不是材料合规即可,杀人犯也能开演唱会呢?
别说什么劣迹艺人名录中没有,要知道,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虽发布自律管理办法,但缺乏全国统一、强制性的劣迹艺人数据库,地方审批仅依赖申报材料。
省级部门审批演出时,难道不需要联动公安或禁毒部门核查背景吗?
难道因为对方是港台艺人,所以特事特办吗?
允许涉毒艺人高调复出,可能向青少年传递“吸毒代价有限”的错误信号,尤其在中秋家庭团聚日演出被指“讽刺”。
若此次演出成行,可能成为劣迹艺人复出“破窗”。
目前,这件事依旧未有明确的结果,温州站票务信息一度从平台下架,但怀集站仍可购票。
为何要反对,就是怕底线被模糊。
舞台容得下失误后的成长,却不该为涉毒的污点“开绿灯”。
别让一场演唱会,冲淡了禁毒的严肃性,寒了那些为守护净土而付出的人的心。
我们允许他们改过自新,但不能成为公众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