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2700块钱。
她被人从火车站骗走,卖给了深山里的一个光棍。
洞房那天晚上,她抖得像一片秋风里的叶子。
接下来就是你想得到的所有剧情。
打。跑。被抓回来,打得更狠。
想死都死不成。
这个地方,像个铁桶,外面的人进不来,里面的人,也别想出去。
烂透了,绝望了。
然后呢?
她发现村里有一群孩子,没学上。那眼神,脏兮兮的,但是亮。
跟她当年一模一样。
她一个初中毕业生,成了这山里唯一的老师。
在囚禁她的地方,教那些看守她、漠视她的村民们的孩子。
教他们读书,写字,告诉他们山外面有另一个世界。
你觉得这是个“农夫与蛇”的故事?还是“圣母”降临?
都不是。
这叫“认命”,但不是认输。
是我出不去了,但我的学生们,必须出去。
后来,故事传出去了。
她火了,成了“感动人物”。鲜花,奖状,都来了。
多好的结局,对吧?
可笑的在后头。
村里人开始恨她。
“你把我们村的丑事都说出去了,让我们怎么做人?”
看,多有意思。
她拯救了他们的下一代,却成了上一代的“罪人”。
她没走。
二十多年,还在那个小破学校里。
她不是什么英雄,她只是一个在自己被活埋的地儿,硬生生刨了块地,种出了花的人。
这花,不为原谅谁,也不为感动谁。
就是为了告诉这该死的生活:
你弄不死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