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银行取我自己的钱,柜员一脸严肃地问我:“您取钱干嘛用?”
我当时就想回一句:“关你屁事?”
但咱是文明人,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这事儿真的越来越离谱了。
我的钱,我存你这儿,图个安全,图个方便,本质上是我信任你。
结果呢?
我成了被审问的对象。你成了权力本身。
隔壁张阿姨想给孙子包个大红包,取五万,被盘问了十几分钟,最后还要填个表,写清楚钱的“合理去向”。
楼下开小卖部的李哥,年底给伙计发工资,取点现金,被要求出示营业执照,好像在自证清白。
这是什么道理?
银行总有理由,说得特好听:“为了您的资金安全”,“响应国家号召,反诈骗”。
听着真伟大。
可我怎么感觉,这像为了防一个小偷,把整栋楼的门都焊死,然后跟业主说:“你看,我这是为你们好。”
这就是典型的“有罪推定”。
把每一个储户都当成潜在的骗子、潜在的洗钱犯。
然后让我们自己去证明,自己是个好人。
我凭什么要向你证明?
还好,总算有个明白人站出来说了句大白话。
人大那个吴晓求教授,我真想给他点个赞。他说,储户对自己的钱有100%的支配权,银行只是个“保管员”,不是“盘问官”。
你看,这本该是常识。
现在,却需要一个顶尖的金融专家吼一嗓子,大家才觉得“对啊,是这么个理儿”。
多讽刺。
金融的根是什么?不是冷冰冰的规定,不是那一套套的风控模型。
是信任。
两个字,是人心。
你今天让我为了取自己的两万块钱,绞尽脑汁编个“合理”的理由。
我明天就会琢磨,我的二十万、二百万,还应不应该放在你这里。
信任这东西,就像一张纸。
你每次盘问,就是把它揉一下。
揉皱了,再想抚平,可就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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