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下车,第一件事不是扶人,是TM摸他的车门。
我当时就站马路对面,看得一清二楚。小伙子骑个车“咣”一下被撂倒,人还在地上龇牙咧嘴呢,手机飞出去老远,屏幕肯定碎了。
结果这司机大哥,慢悠悠下来,绕过倒地的人,先仔仔细细检查自己那扇“尊贵”的车门。
我当时就一个想法:真绝了。
车门是铁的,人是肉长的啊。
这道理三岁小孩都懂吧?
你的车门刮了条印子,能有地上那小伙子的胳膊肘疼?能有他摔碎的那个手机贵?
可能还真有。在他心里。
这已经不是交通事故了,这是人性事故。
最后交警来了,判他全责,这没跑。
但我觉得,法律判的只是行为,判不了人心。有些东西,比那张罚单要冰冷得多。
你说这叫什么事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