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离婚,她说,可以。
但那个16岁的女孩,必须做绝育。
他答应了。
话音刚落没多久,他们远在美国的长子,自杀了。
讲真,每次看到这段往事,心里都堵得慌。
那可不是什么普通的家庭主妇啊。
那是陪着他从一无所有,把报社从漏雨的破阁楼里做出来的合伙人。是当掉自己母亲的嫁妆,给报社续命的女人。是挺着大肚子,还在油灯下写专栏的女人。
办公室的电炉坏了,她从家里一锅一锅地端姜茶给同事暖身子。
他租来的西装,配她亲手熬了三个小时的红豆沙,就是他们的婚宴。
这么熬过来的二十年,最后败给了一碗火腿饭,败给了一个能当他孙女的餐厅服务员。
多讽刺。
他送她的定情银镯,刻着两个人的名字,她戴着嫌大,总要缠半圈红绳。
这个细节,就像个预言。
从一开始,就圈不住,定不牢。
最让人唏噓的是,离婚后他给了她豪宅和百万现金,她没怎么要,自己搬去唐楼里独居,凄凉病逝。
而他,和年轻的妻子喝着下午茶,安享晚年。
都说才子多情,说白了,不就是可以共患难,不能同富贵么。
他写了一辈子荡气回肠的侠义江湖,英雄好汉,家国大义。
却给了那个陪他打江山的女人,一个最不江湖、最不道义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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