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绝大多数国家禁止安乐死?不夸张的说,安乐死一旦被放开,那就是穷人的噩梦……
主要信源:(中国青年报——安乐死合法化被热议,人大代表:呼吁是为减少绝症患者临终受罪)
安乐死这件事,说起来挺复杂的。
就像一把特别锋利的刀,用好了能解决痛苦,用不好就会伤及无辜。
现在世界上虽然有几个国家允许安乐死,但大多数国家还是坚决禁止,这其中的道理,得好好说道说道。
先说说荷兰的情况吧。
这个国家是最早允许安乐死的,规矩定得特别细致。
比如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医生确认病人确实治不好了,而且病人自己必须反复要求安乐死。
但就算这么严格,2018年还是出了个事。
有个老太太得了老年痴呆,其实并没有明确说要安乐死,可医生在家属的要求下还是给她实施了。
听说在过程中,老太太还有过挣扎,这让人心里很不是滋味。
你说这到底是帮病人解脱,还是在剥夺她的生命权呢?
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显示,在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每年都有类似的争议案例出现,这说明再严格的规定都可能存在漏洞。
说到钱的问题,这就更现实了。
现在看病多贵啊,光是住院费一天就要好几百,要是需要特殊治疗,那费用更是没边了。
普通工薪家庭,要是家里有个长期卧床的病人,光是医药费就能把一个家庭拖垮。
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有限,很多昂贵的药物还不纳入医保。
这种现实压力下,要是安乐死合法了,有些困难家庭可能会觉得,让病人"早点走"反而是在给家里减轻负担。
这种想法一旦产生,所谓的"自愿选择"就变味了。
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实实在在可能发生的社会问题。
再说说器官移植这事。
现在等着器官救命的人那么多,据卫健委统计,我国每年约有3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但能获得移植机会的不足2万。
这么大的供需缺口,要是安乐死合法化了,难保不会有人动歪脑筋。
虽然表面上可以说要完全自愿,但现实中,难免会有一些贫困的人,在别人的劝说下"自愿"选择安乐死,同时"自愿"捐献器官。
这种情况想想就可怕,简直是在拿穷人的生命做交易。
这种事情一旦开了口子,后果不堪设想。
咱们国家的法律对这件事态度很明确,就是把安乐死算作故意杀人。
这么规定其实是在保护普通人。
毕竟生命只有一次,错了就没法重来。
法律在这方面保守一点,反而是在对老百姓负责。
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也明确指出,任何形式的主动安乐死都属于违法行为。
医疗技术一直在进步,今天治不好的病,说不定明天就有办法了。
就像几十年前,肺结核还是绝症,得了就只能等死,现在吃几天药就能好。
癌症治疗也在不断突破,靶向药、免疫疗法层出不穷。
要是因为现在的痛苦就选择结束生命,可能会错过将来的治疗机会。
有些人甚至选择把身体冷冻起来,就是相信未来的医学能救活他们。
这种对生命的坚持和期待,也许才是更应该提倡的态度。
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特别看重生命,讲究"好死不如赖活着"。
子女孝顺父母,最重要的就是要在父母生病时好好照顾。
在很多地方的农村,要是谁家让老人选择安乐死,街坊邻居的唾沫星子都能把人淹死。
这种根深蒂固的文化观念,使得安乐死在中国的社会接受度一直很低。
毕竟,几千年来"百善孝为先"的思想已经融入了我们的血液里。
记得1986年陕西有个真实案例。
一个医生的病人被病痛折磨得不成人样,在家属的再三请求下,医生给病人用了安乐死的药。
结果被告上法庭,折腾了五年才算是没事。
这个例子说明,即使出于好心,安乐死也容易惹来麻烦。
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年来,再没有医生敢碰这条高压线。
那些允许安乐死的国家,比如瑞士、荷兰,都是福利特别好的发达国家。
这些国家的人从出生到死亡都有完善的社会保障,看病基本不花钱,所以选择安乐死真的是因为痛苦,而不是因为没钱治病。
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还没这个条件,所以不敢开这个口子。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更要谨慎对待这个问题。
其实比起讨论怎么结束生命,我们更应该关心怎么让病人最后的日子过得好受些。
现在有很多止痛的办法,也有临终关怀医院,能让病人在生命最后阶段少受点罪。
北京的松堂医院就是这样一家专门做临终关怀的医院,他们通过疼痛管理、心理疏导等方式,让患者安详地走完最后一程。
这些才是更实际、更人道的做法。
总之,安乐死这件事牵扯太多,不能简单地说好还是不好。
各国政府在这事上特别谨慎,主要是怕开了一个口子,最后收不住。
特别是要防止有人利用这个来伤害弱势群体。
毕竟,保护普通人的生命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应该把更多精力放在提高临终关怀质量上,让每个生命都能有尊严地走到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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