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高管儿子身价过亿,却不愿意赡养母亲?儿子喊冤:当过国企高管的老爸已一次性给母

阿芃读世界 2026-01-18 21:39:00

国企高管儿子身价过亿,却不愿意赡养母亲?儿子喊冤:当过国企高管的老爸已一次性给母亲600万,去年法院判我每月支付赡养费500元,现在她还想要回别墅!   本案中的被告任某是郑州一国企的高管,他的父亲老任是原中铁十八局的高管,曾两次犯罪。   老任2024年出狱后,和其他女子生育私生女,并向原配妻子连某提出离婚。   夫妻俩共有5套房产,包括一套300多平的别墅,不过购买时,因为老任是国企干部,就把别墅登记在儿子任某的名下。   两人离婚时,对共有财产做了分割,但不包括这座别墅。   连某这次提出诉讼,要求将别墅的产权变更到自己名下。   她的理由是自己过去没有工作,没有交过社保,现在到了退休年龄,也没有养老金。   这套别墅本来就是他们夫妻购买的,自己被迫离婚,如今失去了经济来源,需要这套别墅作为老年生活的一份保障。   她还指责儿子当了国企高管,自营事业资产就过亿,却从来不赡养自己。儿子靠不住,只能靠房子!   在法庭上,任某对母亲的说法进行了反驳。   他说:父母离婚后,母亲手上也有多套住房。父亲曾一次性给过母亲600万,而且父亲出事前,单位每年给父亲的50万元补助,都是直接打给母亲。所以,她积蓄丰厚。   去年母亲也起诉过自己,要求每月支付1万元的赡养费。法院判决每月500元,自己也已支付。   而这套别墅登记在自己名下,是父母对自己的赠与,并且不动产实行登记主义,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   所以,他请求法院驳回母亲的诉讼请求。   河北涿州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别墅是老任夫妻的共有财产,不支持连某的单方更名要求。   有网友可能会疑问:这套别墅为什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是否能进一步分割呢?   根据《民法典》第209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但真实权利人可举证推翻。   本案别墅的购房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是登记在儿子的名下。如果没有赠与的证明材料,仍可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连某可以另外起诉,要求分割。   还有人疑惑:儿子身家过亿,为何法院判决的赡养费,每月才区区500元?   这是因为要确定赡养费的金额,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本身的实际需要,子女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各种因素。   法院可能考虑到连某的经济实力较强,所以判决儿子的赡养费并不高。   当然赡养费不是一判终身,如有变故,父母是可以另外起诉增加的。   不少网友质疑:为何父亲两次犯罪,儿子仍可以担任国企高管?   这就要看儿子担任职务的岗位性质。   担任国企高管肯定有用人标准,主要是看当事人的工作能力、政治表现,有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等等。   一般岗位是不核查近亲属的违法犯罪情况。   除非是涉密的、重要的管理岗位,才会审查直系亲属的政治背景、境外关系,是否涉及重大犯罪等。   另外,还要看任某担任的职务是组织任命的,还是市场化招聘的,这两者的审查标准是不一样的。   你对本案还有哪些疑惑和看法,欢迎到评论区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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