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悍匪被毙:瘦成皮包骨却揣万贯巨款,背后真相太扎心! 1983年,“悍匪”王宗坊被击毙后蜷缩在地上,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他的身体已经瘦得皮包骨头,胃里几乎没有食物残留,身上除了一把匕首外还有一万多块钱。 你敢信这离谱的反差?1983年的一万多块,可不是小数目!当时国营工厂工人月薪撑死三四十块,普通农民一年纯收入也就几百块,这钱够在县城买两套小房子,够一个三口之家舒舒服服过十年!可这王宗坊,揣着能让人衣食无忧的巨款,却把自己饿成了“人形骨架”,胃里干净得跟没吃过饭似的,这操作简直颠覆认知! 说起来,王宗坊和弟弟王宗玮这“二王”,可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波被全国通缉的悍匪,当年的抓捕阵仗放到现在都算震撼。他俩本来是沈阳人,王宗坊早年因盗窃入狱,出狱后不仅没悔改,还拉着当过兵的弟弟一起作恶——1983年2月,兄弟俩在沈阳盗窃时被发现,直接开枪打死4人、重伤1人,自此踏上亡命之路。 别以为他俩多厉害,说白了就是仗着有枪、懂点军事常识,专挑软柿子捏,还专往偏僻地方躲。从沈阳一路向南流窜,先后在河北、河南、安徽、江西作案,每到一处就抢商店、劫路人,杀了10多个人,可就算抢了不少钱,他俩却压根不敢光明正大花! 为啥饿成这样?因为全国都在抓他们!当时各地火车站、汽车站全贴满了“二王”的通缉令,连农村的墙上都刷着标语,他俩不敢住旅店、不敢进饭馆,甚至不敢跟人说话。白天躲在山洞、桥洞或者玉米地里,晚上才敢偷偷摸出来找点吃的,有时候只能挖点野菜、偷几个红薯充饥,就算有巨款,也没地方花、不敢花——你想想,那个年代买东西要粮票,住店要介绍信,他俩拿着大把现金,难道敢去供销社买面包?敢去招待所开房间?纯属找死! 更讽刺的是,王宗玮当过解放军,还在部队立过功,本来有光明的前途,却被哥哥带偏了道。兄弟俩流窜途中,好几次靠着王宗玮的军事技能躲过追捕,比如在江西广昌山区,他们躲在密林里,利用地形跟警方对峙,甚至打伤了几名干警。可再能躲也架不住全国人民的眼睛,最后还是被当地群众举报,警方连夜围山搜捕。 1983年9月18日,在广昌的一座山坳里,警方终于堵住了这对亡命徒。王宗坊想举枪反抗,被民警当场击毙,王宗玮也在随后的枪战中被打死。法医检查时才发现,王宗坊身上的一万多块钱,被他用塑料袋层层包裹,藏在贴身衣物里,连一点折痕都没有,显然是没舍得花、也没机会花。 说白了,这兄弟俩就是典型的“色厉内荏”。以为抢了钱就能逍遥法外,却忘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手里的钱,是用10多条人命换来的血债,可到死都没敢动多少,最后只能带着巨款饿死、被打死,真是既可悲又可恨! 那个年代的治安条件远不如现在,没有监控、没有大数据,警方全靠群众举报和徒步追捕,能在7个月内将“二王”缉拿归案,背后是无数干警和群众的付出。而“二王”案也推动了我国治安防控体系的完善,让“严打”成为维护社会安宁的重要手段。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