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核心是产权≠无限制使用权,擅自改车位用途,即使“带轮可移动”也涉嫌违规。

历史人物民间故事 2026-01-24 13:10:14

这件事核心是产权≠无限制使用权,擅自改车位用途,即使“带轮可移动”也涉嫌违规 。 核心经过 昆明盘龙区伍先生(化名),有独立产权车位但未购车,为解决储物难题,花6700元定制一个带万向轮的标准尺寸金属集装箱(长4.5m×宽2.2m×高2.2m),放在车位内储物;使用近半年后被举报,城管于2026年1月9日下达整改通知,依据《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限期提供审批手续,否则必须搬离集装箱、恢复车位原样。 法律与规则边界(为什么违规) 1. 规划用途红线:车位是规划配套的机动车停放场地(《民法典》第275条),不是仓库;改变用途需规划部门审批,未经审批即违规,和“是否固定”无关 。 2. 城管执法依据:擅设集装箱(临时性构筑物),违反《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35条,可被责令整改、罚款(拒不整改可能面临2000元—2万元罚款)。 3. 物业与公约约束:小区管理规约通常明确“车位仅限停车,不得堆放杂物/搭建构筑物”,物业有劝阻、上报义务。 理性替代方案(合法不踩雷) 1. 正规出租:把闲置车位租给小区有车业主,获取租金,避免闲置浪费。 2. 合规储物:优先用小区公共储物间(如有);或用可折叠收纳箱临时放少量物品(不影响通行、消防),但不能长期当仓库。 3. 书面申请:若确实需要临时储物,可向物业+规划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获批后再实施(难度较大,但合规)。 素材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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