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外地男子专门过来约女网友嫖 娼,结果发生关系时,男子一把勒住女子脖子要求对方给钱,女子担心生命安全,当即转给了对方4万元,男子离开之前又从女子抽屉里搜出7000元和两部手机一并带走,本想着对方知道这是违法交易不敢报警,没想到第二天男子就栽了跟头。 2025年1月22号夜里11点多,浙江男子马某揣着心思跨省去了上海。他不是来旅游办事,而是早就通过网络联系上了女子侯某,目的就是嫖娼。 两人见面后谈妥条件,发生了不正当关系。可谁也没想到,交易刚结束,马某立马变了脸。 他一把掐住侯某的脖子,力道大得让侯某喘不过气。眼看生命受威胁,侯某不敢反抗,马某趁机逼她说出手机支付密码,当场转走了4万元。 见侯某不敢反抗,马某又在房间里翻找,从抽屉里搜出7000元现金,还顺手拿走了两部手机。临走前,他自以为考虑周全,做了一堆反侦察操作。 马某把两部手机彻底格式化,拔了手机卡,连房间门把手、床头柜都用纸巾擦了一遍,生怕留下指纹。为了不被认出,他还换上侯某的衣服出门,走到半路就把衣服和手机卡一起扔进了河里。 在他看来,侯某干的是卖淫勾当,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就算被抢了也不敢报警,自己这么一收拾,肯定能高枕无忧。 可马某万万没料到,他的一举一动早就被盯上了。先不说侯某这边,被抢后越想越怕,也顾不上自己违法的事,当天就报了警。 更关键的是,他转走的4万元属于大额转账,银行系统有自动预警机制,加上他跨省流动的轨迹清晰,这些信息很快就同步给了警方。上海警方的侦查能力向来扎实,连续8年实现抢案全破,这种明目张胆的抢劫案,根本逃不过追查。 警方顺着银行转账记录锁定了马某的身份,再调取侯某住处附近的监控,清晰拍到马某换衣服出门、丢弃物品的全过程。 第二天下午,马某自以为安全地回到浙江老家,刚进门不到两小时,民警就敲响了他家的门,当场将他抓获。此时的他,手里的赃款还没捂热,就成了阶下囚。 很多人可能会觉得,这事里双方都有问题,侯某卖淫违法,马某嫖娼也不对,抢劫是不是能从轻处理?答案完全不是。 侯某的卖淫行为,确实违反了2026年1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会被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还可能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但这和马某的抢劫行为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 马某用暴力控制他人人身自由,当场抢走财物,不管对方身份是什么,在法律上都构成了抢劫罪。 而且他抢的现金加转账一共4万7千元,按照上海的司法标准,属于抢劫数额巨大,单看这个数额,量刑起点就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后法院判了他九年,罚1万元,还要求全额退赃,已经是从轻处理。 从轻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没有提前预谋抢劫,属于临时起意;二是没把侯某打成重伤,人身伤害后果较轻;三是被抓后没有反抗逃跑,赃款也全部追回来了,没给侯某造成实际经济损失。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行为能被宽恕,抢劫本身就是严重刑事犯罪,法律绝不会因为被害人有违法行为就减轻施暴者的罪责。 马某的悲剧,根源就是他的侥幸心理和法律无知。他以为灰色交易里的受害者不敢维权,以为自己那点反侦察手段能骗过警方,却不知道现在的侦查技术早就今非昔比。 银行大额转账预警、跨省轨迹追踪、监控全覆盖,这些技术手段织成了一张网,不管是跨省作案还是销毁证据,都没用。 现在警方查处这类案件,早就不局限于现场抓捕。像嫖娼行为,就算没被当场抓到,只要有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双方供述等完整证据链,在六个月的追诉时效内,照样能依法处罚。 更别说抢劫这种恶性案件,上海警方对这类案件零容忍,加上和银行、交通等部门的联动机制,破案速度快、准确率高,想钻空子根本不可能。 还有个关键点要分清,要是反过来,侯某事后以曝光嫖娼为由向马某索要钱财,那就属于敲诈勒索;而马某这种当场使用暴力抢钱的,就是抢劫,两者性质不同,量刑差距极大。 司法实践中,不管是卖淫女还是嫖客,只要涉及暴力侵财,法律都不会姑息。近年来类似案子不少,涉案人员大多觉得灰色地带没人管,结果一个个都被依法严惩。 这起案子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违法的事坚决不能碰。侯某因为卖淫,不仅要受治安处罚,还遭遇抢劫,身心都受伤害;马某本来只是嫖娼,顶多拘留罚款,却因为一时贪念犯了抢劫罪,换来九年牢狱之灾,一辈子都毁了。 别以为灰色交易能藏得住,也别觉得暴力侵财能侥幸逃脱。现在法律越来越完善,侦查技术越来越先进,任何违法行为都有代价。 马某的例子摆在这,精心算计一场,最后还是自食恶果,这不是运气差,是违法犯罪必然会受到的惩罚。无论是谁,都得守住法律底线,不然一步错,步步错,再后悔也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