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死!湖南,一对情侣恋爱时,女子管男友借了50000块钱,男友让她写张欠条,如果

昌茂病号显眼包 2026-01-24 20:13:31

笑死!湖南,一对情侣恋爱时,女子管男友借了50000块钱,男友让她写张欠条,如果不还怎么办,女子承诺如果还不上就以身相许,没成想,两人分手后,男友索要欠款,女子却表示,要钱没有,我可以以身相许!最终男友将其告上法庭。 俩人是通过相亲认识的,刚开始处得还挺合拍,感情升温也快,日常相处都是你侬我侬的模样。其后,女方坦言自己陷入困境,资金流转出现阻滞,故而向男方提出借款五万元以解燃眉之急。 五万块对普通人家来说可不是小数目,就算是在热恋期,男方也没脑子一热直接答应,还是保持了点理智,提出让女方写张借条,这样彼此都有个保障。 女方也没犹豫,当场就提笔写借条,男方随口问了句万一还不上钱该怎么算,女方大概是为了让男方放心,也可能是当时感情正浓,就顺口承诺,要是真还不上这五万块,就以身相许,嫁给男方,还把这话白纸黑字写进了借条里,说这五万块到时候就当是提前给的彩礼。 男方一看女方这么有诚意,又觉得这话带着点浪漫的意味,心里的顾虑全消了,二话不说就把五万块转了过去。 可恋爱这东西,来得快去得也快,俩人的感情也就维持了几个月,就因为各种矛盾闹得不欢而散,最后彻底分手。爱意消散之后,之前那些甜言蜜语都成了过往云烟,男方也没心思纠结感情的事,只想把自己借出去的五万块本金要回来,毕竟是辛苦攒下的积蓄。 于是男方就开始联系女方,不管是打电话还是发微信,都在催着还钱。可女方的反应却让人始料未及,她压根不提还钱的事,反倒死死咬住借条里“以身相许”的条款不放,直白地跟男方说,要钱没有,但是她可以履行承诺,以身相许嫁给男方,这五万块就当是彩礼,算是抵了这笔债。 男方听完这话简直哭笑不得,俩人都已经分手了,他现在只想拿回自己的钱,哪里还想跟女方结婚。 可女方就认准了这个理,死活不肯还钱,一门心思要靠“嫁人”来抵债,怎么沟通都没用。男方被逼得没办法,觉得女方这就是耍无赖,忍无可忍之下,只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把女方告上了法院,要求她归还五万块借款。 庭审现场的这一幕,也让在场的人都觉得荒诞又离谱。女方在法庭上还是坚持自己的说法,声称自己没有赖账,反而在积极履行借条里的约定,既然还不上现金,就按约定以身相许,用婚姻抵欠款。可这种荒唐的逻辑,显然站不住脚。 法官审理后明确表示,婚姻关系是人身关系,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既不能当成商品交易,更不能作为偿还债务的替代品。把“结婚”当成“还钱”的条件,本质上就是物化人格,违背了公序良俗,所以借条里这一条“以身相许”的条款,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 不过借条里关于五万块借款的事实是清楚的,男方也有明确的转账记录,这属于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受无效条款的影响。所以法院最终判决,女方必须归还男方这五万块借款,至于所谓的“以身相许”,法律根本不认可,女方也没必要因此跟男方结婚。 这场闹剧最后就以这样的结果收尾,双方也都没有上诉。说真的,这事儿也给大家提了个醒,感情归感情,金钱归金钱,再亲密的关系,涉及到数额较大的金钱往来,也得把账目算清楚,立下正规的凭证。别搞那些花里胡哨的约定,不仅没用,还可能闹出让人笑话的纠纷,到最后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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