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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贼难防!”深圳,一老太因生活不便,雇了一位住家保姆。然而,保姆在照料老人期间

“家贼难防!”深圳,一老太因生活不便,雇了一位住家保姆。然而,保姆在照料老人期间,竟偷偷打开老太的手机,半年内就转走老太250000元。然而,终究纸包不住火,老太的家人在发现手机里的余额不正常后,报了警。最终,保姆得到应有的惩处!

2022年,年事已高的李奶奶因日常生活不便,在和家人合计商量后,便雇了杨某做住家保姆。

一开始杨某干活勤恳,买菜做饭、照料起居都很周到,李奶奶和家人便渐渐放下了戒心,把她当成自己人。

可谁曾想,这所谓的“贴心保姆”,竟背后藏着黑心!

杨某趁李奶奶不注意,偷偷记下她的手机锁屏密码和微信支付密码。

从2024年8月起,每次帮李奶奶买菜、查网购订单时,她就趁机拿过手机,神不知鬼不觉地转走微信余额和绑定银行卡里的钱,转完还删掉记录。

原本李奶奶就对手机不精通,这样一来,她更没法察觉,只能任由杨某胡来。

因为杨某平时会垫付买菜钱,李奶奶定期转账结算,这正常往来反倒成了她偷钱的“遮羞布”。

直到2025年3月,李奶奶家人查微信余额时,发现钱少了许多,还有好多陌生的转账记录,杨某的真面目才被戳穿!

经查询流水,短短大半年,杨某竟偷偷转走李奶奶的养老金高达25万多元。

李奶奶及家人愤怒至极,便报了警。

警方随即将杨某抓获归案,后案件移交至检察院,检方以盗窃罪对杨某提起公诉。

说实话,杨某的行为实在是太让人气愤了!

她拿了李奶奶的工资,又深得人家的信任,按理说,她本该好好照料老人。

可她却背地里干着偷鸡摸狗的勾当,把老人的养老钱当成自己的“提款机”,这种忘恩负义的做法,简直突破了做人的底线!

当然,杨某也注定要为此付出代价。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广东当地的盗窃数额标准,数额大于10万元,已经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

显然,杨某盗窃的25万元早已远超该标准,自然要承担刑责。

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了杨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

可能有人存在疑问,为什么杨某盗窃数额巨大,却按照最低的3年有期徒刑来判呢?

这是因为杨某可能存在着认罪认罚、退赃退赔获得谅解等从宽情节,这些情节叠加后,法院能在“数额巨大”对应的3-10年法定区间内,依法就低判处3年。

杨某的行为也正是应了那句老话,人心隔肚皮!

哪怕雇主掏心掏肺信任,把一切都托付给了她,也架不住她在背地钻空子、丧良心,而行苟且之事。

但她这样做,换来的,是三年自由尽丧,还背着终身案底,又真的值吗?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注:图片仅供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