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又要我们与欧美接轨。 因为欧美没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所以他认为我们也不应该有这个罪名,应该从刑法中把这个罪名废止。 欧美有没有,关中国什么事? 欧美也不吃馒头,是不是也要学他们只吃面包西餐? 美欧也不用人民币,是不是也要学? 美国带狗子上街不牵绳是违法的,你为啥不学,还有结婚索要巨额嫁妆的是可以告敲诈勒索的,你怎么不学? 2026年了,还拿欧美当榜样,你是没睡醒,还是喝大了? 你要是真心想推动中国法律前进,你为什么不推动,“外国人代理法”? 这个法美国是真有。 按照他们的逻辑,欧美有的,咱们就应该有,为啥不推动“外国人代理法”? 这就是一帮典型的吃饭砸锅的货色。 吃中国人的饭砸中国人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