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和牢A的武松杀嫂之争,我坚决站牢A!核心逻辑很简单:法律的初衷就是惩恶扬善,是给受害人撑伞的,不是给犯罪嫌疑人讲温情的! 现在的白左思潮真的离谱,满脑子都是罪犯的人权和人文关怀,却把受害者的痛苦抛到九霄云外。要知道,当一个人主动跨过底线犯罪的那一刻,他就该自动丧失普通人的部分权利,这不是苛责,而是对遵纪守法者最基本的公平! 罗翔最大的问题,就是双标得离谱:他拿着法理条条框框要求武松“程序正义”,却对西门庆的恶行视而不见,不去用同样的标准苛责施暴者。这种只盯着受害者“是否合规”、却放任罪犯逍遥的逻辑,本质上就是用程序正义剥夺了受害人本该拥有的法律保护! 法律从来都该是道德的最低门槛、社会的底线保障,而不是反过来低于道德约束。更关键的是,中国律法根本不能照搬西方那一套!西方法律源于宗教神学,跟咱们的文化根基完全不搭;而中国律法自古以道为纲,走的是朴素唯物主义的结果导向——拆解过程是为了锚定良效,远比西方那种教条化的程序正义靠谱,不会越走越偏。 法治的正义标尺,从来都该握在亿万民众手里,而不是专家闭门造车搞出来的脱离实际的体系!美西那套神权白左叙事,早就跟中国水土严重不服了,罗翔之流早就该闭嘴了!

大嘴蛙
法律的初衷不是惩恶扬善,而是维护社会稳定、快速、可持续发展。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你可能并不清楚;谁是受害人,谁是受益人,你可能也不清楚。武松杀死潘金莲,故意杀人罪无疑,甚至连减轻情节都没有。
余梦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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