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即日起禁止!
随着哈尔滨市气温逐渐回升,松花江部分冰面已融化,冰层日趋变薄,结构发生明显变化,承载力大幅下降,极易发生车辆、人员坠江溺水事故。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坠冰落水事故发生,即日起,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在松花江及其他江河冰面通行、滞留。
哈尔滨市公安局将在沿江一线设置警示标识,开展巡逻防控,请广大市民、游客积极配合民警工作,共同维护我市水域安全。
特此通告。
哈尔滨市公安局
2026年2月27日
来源 | 平安哈尔滨
审核 | 于佳
责编 | 武智勇
轮值审核 | 周翀
编辑 | 闫鸿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