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军两会提案:处罚不正确使用辅助驾驶的司机!
看到雷军建议将L2级辅助驾驶“脱手脱眼”纳入交通违法处罚,突然想到一件事:
老太太昨晚还抱怨怎么买了电视看节目动不动要充钱啊?
硬件低利润,软件、内容高利润?每年都要充会员,有些节目分属不同的平台,想看都要花钱。
而免费的节目中间要插播多次广告,时长90秒啊,一分半钟,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
商家为了钱会无所不用其极。
想想车机,没有机会也会创造赚钱机会:比如买了车还要给座椅加热交月费这样的事听起来不可思议,可就真的发生过。
现在的车基础配置与付费功能差距明显,就是诱导你付费,这类似“买电视需开通会员”的做法。
哪有什么厚道,都是算计。卖车时候宣传自动驾驶,出了车祸是车主负责。智驾吹牛,OTA升级跟电池续航一样缩水……
如果买了车跟买了电视一样被绑架消费,那是哪里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