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樟柯道歉了。
因为《密探》定档海报,盗用了巴西设计师的作品。
他说:我电脑里有个海报文件夹,里面有一张我很喜欢的海报。我让同事去汉化,忘了那张是我从网上收集的,不是授权物料。
同事以为我查过版权,就直接用了。
结果出事。
然后他发微博:错误是我造成的,我道歉,正在联系原设计师沟通赔偿。
捋一捋这个事。
先说这个“错误”本身。
一张海报,盗版了。
侵权了。
原作者看到了,生气了。
网友炸了:大导演也干这事?
按理说,这事儿可大可小。
往小了说:一个疏忽,一张海报,赔钱道歉就完了。
往大了说:国际电影节常客、中国电影导演协会会长、平遥影展创始人——这种身份的人,居然版权意识这么差?
舆论往哪边倒,取决于他怎么回应。
然后他的回应来了。
没有甩锅给同事。
没有说“是团队失误”。
没有用“审核不严”这种万能公关词。
他说:我电脑里有个文件夹。
他说:我忘了里面的东西来源。
他说:我让同事去汉化,是我的指令。
他说:错误是我造成的,我道歉。
这段话,信息量很大。
大在哪?
大在“我”这个字。
我电脑。
我忘了。
我让同事。
我造成的。
我道歉。
六个“我”,把责任全部揽到自己身上。
没有“团队审核不严”,没有“工作人员疏忽”,没有“合作方提供物料有误”。
就是“我”。
一个拍了三十年电影、拿遍国际大奖的导演。
一个55岁、被称为“第六代导演旗手”的人。
一个刚被任命为中央美术学院教授的人。
在侵权事件发酵后,第一时间站出来说:
是我。是我的错。我道歉。
这话说出来,舆论风向就变了。
评论区从“大导演也侵权”,变成了“敢作敢当”“这态度可以”“比那些甩锅的强多了”。
为什么?
因为大众太熟悉另一种道歉了。
那种“我不知情”“团队失误”“已处理相关责任人”的道歉。
那种把责任往外推、把自己摘干净的道歉。
那种道歉完、下次还敢的道歉。
贾樟柯这个,不一样。
他没有把自己摘出去。
他把“我”字写在了最前面。
这不是公关话术。
这是——把自己交出去。
有人说:这不就是应该的吗?本来就该他负责啊。
对,应该。
但“应该”做的事,很多人做不到。
能做到的,反而是少数。
这大概就是为什么网友对他这次道歉,接受度比较高。
不是因为他完美。
是因为他坦诚。
坦诚自己犯了个低级错误。
坦诚自己忘了查版权。
坦诚自己造成了这个局面。
然后说:正在联系原作者,商讨赔偿或合作。
不是“等律师处理”。
是“我同事已经发了邮件,正在等回复”。
细节到这程度,说明什么?
说明他真的在跟进。
说明他不是让团队去擦屁股就算了。
说明他知道这事儿得自己盯着。
这才是道歉该有的样子。
不是“对不起,我错了”,然后就没了。
是“我错了,我在改,我告诉你改到哪一步了”。
有人问:那原作者会原谅他吗?
不知道。
但至少,他给了对方一个“可以沟通”的态度。
赔偿也好,合作也好,都是后续的事。
第一步,是先承认,先联系,先开口。
这第一步,他做到了。
有人说他这是“危机公关”,是怕影响声誉。
我说:如果是公关,就不会用这么“笨”的方式。
公关的写法是:经核查,系工作人员疏忽,已严肃处理,向原作者致歉。
这种写法,责任在“工作人员”,不在“贾导”。
这种写法,既能过关,又保全自己。
但他没这么写。
他写的是:我电脑、我忘了、我造成、我道歉。
这不是公关,这是把自己放进去。
把自己放进去的意思就是:这事儿我扛了,你们要骂就骂我,别骂我同事。
这种扛法,在娱乐圈,少见。
所以,这事儿最后会怎么收场?
大概率是:联系上原作者,赔偿到位,或者合作一张新海报。原作者接受道歉,事情翻篇。
但有一点不会翻篇:
这件事,会成为贾樟柯的一个“标签”。
以后别人提起他,除了《小武》《站台》《三峡好人》,除了威尼斯金狮、戛纳金马车,除了平遥影展——
还会记得:他55岁那年,因为一张海报翻车,然后站出来说“是我的错”。
这个标签,不丢人。
因为犯错不可怕。
可怕的是犯错之后,不敢认。
他认了。
这就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