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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嫖成功!”陕西西安,一24岁女子入职某公司,工资15000,可上班不到1年就

“白嫖成功!”陕西西安,一24岁女子入职某公司,工资15000,可上班不到1年就结婚怀孕,她被诊断为“先兆流产”,请假14天,假期结束,女子接着又请假2个多月,假期再次结束后,女子又以“依法享有10天婚假”和“临近生产”,她享有158天产假为由,继续请假,被公司拒绝后,女子也不到岗,然后给公司发了“被迫离职通知书”,要求公司给自己补发9个月工资14594.7元,补偿自己16万。双方对簿公堂,案子经过2审,法院最后的判决大大出乎意料。

那天上午,医院走廊里弥漫着淡淡的消毒水味。

小张低头看着报告上的“先兆流产”几个字,心里一阵发紧。

就在这时,手机突然响了。

屏幕上跳出“公司人事”的来电。

她愣了一下,还是接通了电话。

“喂,小张,你现在在哪?”电话那头语气干脆,没有寒暄。

“我在医院,刚做完检查,医生让我继续保胎……”她声音有些轻。

人事没有停顿,直接接话:“你这个情况,公司这边已经讨论过了,你不能一直这样不上班。”

小张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只能解释:“我有医院证明的,医生说必须卧床休息,不然风险很大。”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秒,随即语气变得更冷:“我们不是不讲人情,但你这样请假,公司很难安排工作。你这个岗位现在项目正紧张,没人能一直替你顶着。”

小张的手指慢慢收紧,声音也有些发颤:“那我该怎么办?医生真的不让我上班……”

人事似乎早有准备:“要么你现在回来上班,要么就按公司制度处理,算旷工。你自己考虑清楚,我们也不可能一直等你。”

回到家,她把所有的材料整理好:诊断证明、病假建议、检查报告,一份一份拍照,发给公司人事。

消息发出去后,很久没有回复。

直到晚上七点多,人事才回了一句:“收到,但公司不批准长期请假,请按时到岗。”

接下来的几天,她一边按时去医院打肝素,一边不断尝试和公司沟通。她给主管发消息、打电话,甚至写了一封很长的说明,详细解释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医生建议。

可回应始终很一致——要么回来上班,要么承担后果。

第五天的时候,她发现自己的工资被停发了。

她给人事打电话,对方语气依旧公式化:“你现在属于未到岗状态,公司有权暂停发放工资。”

“可我有病假证明啊!”她忍不住提高了声音

“公司这边认定你不符合长期请假的条件。”对方的回答几乎没有起伏。

第二天一早,小张做了一个决定。

她打开电脑,开始起草一份文件——《被迫离职通知书》。

庭审开始后,公司一方率先发言,反复强调“小张长期未到岗,已严重违反公司考勤制度,应认定为旷工,公司有权停发工资并解除劳动关系”。

话说得很笃定,仿佛一切都合情合理。

轮到小张时,她没有激动,只是把准备好的材料一份一份递交:医院出具的“先兆流产”诊断证明、连续的病假建议、请假记录、与人事沟通的聊天截图……

她的声音不大,却很清晰:“我不是不想上班,是医生明确要求我必须保胎休息。”

法官低头翻阅材料,不时询问细节:“这些病假证明,均为正规医疗机构出具?”

“是的。”小张点头。

“公司是否对请假申请作出书面拒绝?”

她把聊天记录递上去:“只有口头和信息回复,没有正式批准。”

庭审气氛逐渐明朗。

几轮质证后,争议的核心被归结为一点——小张的请假,是否合法有效。

不久后,一审判决下达。

宣判那天,小张坐在法庭里,双手不自觉地握紧。

法官宣读判决书时,语气平稳而坚定:小张在孕期出现“先兆流产”,根据医疗机构建议休假,属于依法享有的病假;其后申请婚假、产假,亦属法定权利。

公司未予批准,并以旷工为由停发工资、试图解除劳动关系,缺乏法律依据,已构成违法。

判决结果明确——公司需向小张支付拖欠的各类假期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十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