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小偷偷摩托车被发现,慌不择路摔残,起诉车主赔偿30万!法院一审判决车主赔偿 11万!车主不服气:“一个小偷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受伤,竟然还能向受害者索赔?
一天早上,老张就在街边包子店吃了顿早饭的功夫,出来就看见个生面孔在自己摩托车边上鬼鬼祟祟。
他刚走近,那年轻人慌了神,跳上车拧了油门就跑。
老张的血性一下子就上来了,那是他攒钱买的车,凭啥让人偷?他想都没想,拔腿就追。
偷车的小偷显然是个生手,心里一慌,车也开得歪歪扭扭。
在一个路口拐弯时,车速太快,连人带车直接甩了出去,摔在地上当时就动不了了。
老张追上去,看见人摔得不轻,也没顾上吵,赶紧先打了110和120。
警察来了记录是盗窃未遂,救护车把人拉走,老张以为这事儿就算完了。
没过多久,法院的传票来了。
小偷摔成了残疾,他家家属一纸诉状把老张告上法庭,张口就要三十万的赔偿。
那阵子,对方家属还三天两头上门来闹,指着鼻子骂,说老张把人害惨了,要让他一家不得安宁。
老张心里堵得慌,日子过得提心吊胆。
法院认为老张的追赶行为与小偷受伤有因果关系,判他承担部分责任,赔十一万。
老张拿着判决书,手都是抖的。
他想,这以后谁还敢追小偷?谁还敢保护自己的东西?
老张决定上诉,他相信法律最终能讲得清是非。
二审法院审得很仔细,把前因后果掰开揉碎了研究。
关键的争议点就在于老张追车这个行为,到底算不算过错。
二审的判决结果,彻底推翻了之前的一审。
法院明确认定,老张在自己的财产正在被盗窃时,采取追赶、制止的行为,属于法律上说的“自助行为”,是正当的,不违法。
而小偷的受伤,完全是因为他自己在实施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因自身原因操作失控导致的,这个后果应该由他自己承担。
最终,二审判决驳回小偷的全部诉讼请求,老张一分钱都不用赔。
这个判决,不仅仅是对老张个人的一个交代。
它清晰地划出了一条线:法律保护公民在紧急情况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绝不会让守法者为违法者的错误买单。
它告诉所有人,正义不会纵容“谁受伤谁有理”的歪风。
他虽然经历了一段艰难的日子,但法律最终的公正判决,让他更加坚信了邪不压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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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标注:
中国法院网 小偷被追赶致伤反告失主?法院:为正当防卫撑腰
